績效評價是指通過運用多種多樣的方法,采用一定的衡量標準對項目完成既定的目標的實現程度進行考核。績效評價是一項重要且復雜的過程,需要運用不同的方法,對單位應用財政經費進行資源配置的情況予以評判。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產生于一般公共預算體系中,滿足社會公眾監督管理財政資金應用的體現。項目支出績效管理是近年來財政部越來越重視的方向,2020年年初,財政部頒布《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進一步落實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的方法和整體流程,實現了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給各項目績效的設置提供政策依據。項目預算執行和項目支出績效實行雙重監控和雙督促,把項目支出績效的執行情況與預算執行率置于同樣重要的地位,保證項目支出績效執行的情況與經費執行情況同步部署,同時推進和同步考核。在這一過程中,如何評價、誰來評價和評價內容都是執行這一措施的關鍵,如何全方位反映項目實際支出與效益的關系,運用何種方法、建立何種標準體系都是十分重要的問題。因此,厘清財政項目績效評價內容和實施方法,將直接影響到評價結果的公正性和科學性,同時也是政府和社會公眾十分關注的問題。近年來,各級政府、各部門也相應地開始實施項目支出績效評價,通過項目自評和引入外部機構評價,對評價結果公開,可以提高政府資金透明度,接受公眾的監督,保障政府資金使用的公信力。資金使用者自己提出指標,年末對績效完成情況進行打分,形成一個自評結果,與此同時,也可以通過部門內部獨立機構評價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績效考評,形成評價報告。項目績效評價的關鍵是建立科學合理的指標體系,從產出、效益和滿意度三個維度構建全面反映項目完成情況的評價指標,以績效指標為導向,強化績效指標在預算體系的重要作用。建立指標體系的流程首先是構建項目年度指標,厘清本年預算支出重點方向以及產出結果;其次是圍繞產出指標、效益指標和滿意度指標三大類設定指標以及指標值,指標的選擇是多種多樣的,主要原則是能夠體現項目產出的重點內容,指標值在設定時可以參考多種標準,例如行業標準、計劃標準等;最后是形成項目年度績效申報表以及填寫項目預算值。與此同時,根據項目的執行時間設定中期指標,體現項目長期發展的成果,中期目標與年度指標存在對應關系。在設定指標值時,根據項目的不同種類,可以選擇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共性指標或通用指標,使得項目績效指標體系更加合理,具有可比性。例如,在設備購置類項目可以設置設備購置數量、裝機完成率等指標。效益指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例如在基建工程類項目可以設置工程利用率、設備政策運轉率等指標,體現該工程的完工對于社會效益貢獻的程度。在滿意度指標設置中,主要是考核服務對象滿意程度,例如在會議、培訓類項目就可以設置參會人員滿意度、培訓人員滿意度等指標,體現會議、培訓舉辦的成果。每年進行財政項目預算評審時也會對績效指標的設立情況進行評價,對績效指標規范完整性、明確清晰性、目標相關性等進行綜合評價,并對各維度的指標設置情況進行打分,超過90分為優秀。這種對于績效指標評價方法的方法就是等級評價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除了等級評價法這一普遍、廣泛的做法,還包括因素分析法、比較法以及關鍵事件法,在具體實踐時,根據項目情況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項目績效評價主要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項目組內部的自評,另一種則是部門內部獨立機構的評價。項目組自評的流程一般是在每年預算申報階段,各項目組根據申報預算的項目情況填寫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預計當年可完成總體指標和具體指標,包括數量指標、可持續影響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等,績效目標表隨預算一并申報。每年7月至8月,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中期監控,監控內容包括績效目標完成進展、預計年底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和預算資金執行進度。中期監控時,發現績效指標的完成情況未達到序時進度,需要說明偏差原因,以及年底是否能完成該項指標。每年年末,項目組根據年初設定的項目績效目標表,總結分析項目完成情況并撰寫報告。在具體分析時需要對每個指標逐項打分,根據設定的指標標準和評價方法打分,把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得分和預算執行進度得分相加,得出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得分。在評價時需要注意,是否存在績效指標完成但是預算未完成的情況或者績效指標未完成但是預算執行完畢的情況,前者存在指標設置過于簡單,未百分比匹配預算金額的問題,后者存在指標設置過高,無法高質量完成的問題。部門內部獨立機構的自評雖然也是系統內部自評,但是區別于項目組自評,一般由內部成立獨立的評價小組或者由上級部門組織對績效實施情況進行評價。上級部門一般會針對重大政策、重點領域的項目有針對性地開展績效評價,建立一套完整的績效評價工作方案,明確各項目績效評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績效評價工作順利完成。在收集各項目組的資料后,針對每一績效指標進行打分,按照要求撰寫評價報告。部門自評的結果可以作為下一年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充分反映各項目資金使用的實際效果,保障資金合理使用。項目組自評和部門內部機構自評這兩種評價方式是現在普遍執行的方式,與此同時,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績效評價,運用其專業的方法和規范的操作流程,吸納社會參與其中,提高績效評價的客觀性和公正性。近年來,我國財政項目資金投入逐年增長,科研能力逐步提高,高素質人才不斷涌現,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財政體系,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不斷完善,資金使用效益不斷增強,促進我國經濟穩步增長。黨中央高度重視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先后頒布了《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等文件,把項目績效評價工作落到實處,但是各單位現行的績效評價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績效評價范圍的廣度和深度仍需要挖掘,仍然存在一些項目未納入績效評價管理,未覆蓋所有項目,導致未納入績效評價管理的項目存在資金使用效益不充分、低質低效的情況,面對閑置沉淀的資金急需釋放資金潛力,減少資金浪費現象。盡快把所有項目納入績效評價管理范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現階段,許多單位針對績效評價結果未實行實質性的獎懲機制,未把績效評價的結果與下一年度預算安排掛鉤,未對績效評價結果優秀的項目實行獎勵,績效評價結果差的項目實行懲罰措施,例如下一年度減少預算安排或者收回剩余項目資金等形式。績效管理與預算管理脫鉤,沒有有效地結合起來。針對績效評價結果約束力不強的問題,可以有針對性地出臺相應政策,通過具體政策措施約束各部門重視績效評價的重要性以及預算執行的嚴肅性。績效評價體系中各指標的設置以及權重安排是十分重要的,許多項目都存在績效評價指標設置不合理,定性指標較多,定量指標設置的目標值與資金量不匹配,沒有經過專業的手段或者方法來設定,確定過程主要依賴主觀經驗,沒有科學依據支撐,指標間不具有可比性,導致可應用性差。績效評估工作開展得十分迅速,但是針對評價結果卻運用較少,花費較大人力、物力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僅把結果流于表面,沒有建立責任落實機制,重評價、輕結果運用,績效評價僅為事后監督的一種形式,沒有把評價結果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改工作,較難形成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鏈條監督機制。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改進,使得績效評價流程更加科學、合理,符合客觀實際。在預算申報階段,各項目組需要在前期進行充分的論證調查,突出績效的重要作用,從項目實際安排出發,保障績效目標的設立與資金安排匹配,設立的指標可量化、可執行。在預算執行階段,需要對績效完成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如果遇到客觀存在的原因無法保障績效目標的完成要及時上報上級部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偏差,保障年底績效目標順利完成。在年終,及時對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評價,運用多種評價手段,保證評價結果公正客觀。針對績效評價結果,項目組需要高度重視,把結果應用到下一年度的預算管理中,實現績效評價全過程管理。隨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出臺,績效評價管理將愈加重要,所有項目都將納入績效評價管理中,針對績效管理的要求也將更加嚴格,各單位需要增強績效管理的責任意識,制定科學合理、可量化可考核的績效評價體系,創新績效評價方法,保證評價結果客觀公正,把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有機結合起來,提升預算績效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