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廣應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通知_山東省公安廳
山東省公安廳文件
魯公通[2013]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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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廣應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通知
各市公安局: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電器產品廣泛應用于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由于電氣故障引發的火災也與日劇增,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的損失。據統計,2012年全省共發生電氣火災1051起,死亡2人,分別占全年火災起數、死亡人總數的27.8%和11.8%。為有效預防電氣火災事故,省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推廣應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認識,認真動員部署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可以實時監控電氣線路的故障和異常狀態,有效預防漏電引起的電氣火災。推廣應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是從源頭上預防電氣火災的有效措施,各地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制定周密方案,定期進行調度,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積極推進技術防范,切實抓好落實,全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
二、嚴格市場準入,確保產品質量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稱為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其產品標準為GB14287-2005,生產企業生產的該類產品,必須經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合格、取得型式檢驗報告后,方具備市場準入資格。該類產品應嚴格按照山東省地方標準《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DB37/T 2122-2012)進行設計、施工、調試及維護,其監控部分應安裝在配電室或配電箱處,控制部分應安裝在社會單位消防控制室內,社會單位未設置消防控制室的應安裝在值班室內。
三、明確推廣范圍,實行重點監控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2005版)、《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的規定,下列單位、場所應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二)高層、地下建筑中的人員密集場所;
(三)影劇院、錄像廳、禮堂、放映廳、歌舞娛樂、游樂場所、休閑、健身等公共娛樂場所;
(四)按二級負荷供電的多層建筑中,建筑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或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公共建筑;
(五)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重點磚木或木結構的古建筑;
(六)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其他公共建筑物。
四、明確工作目標,積極推廣應用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2月)。各地要充分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告電氣火災事故的危害性,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營造良好氛圍。通過召開社會單位負責人座談會等形式,講解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構造、原理和性能特點,市場準入要求及適用場所,督促社會單位自覺采用新技術、新裝備,達到降低火災機率、減少人員生命財產損失的目的。
(二)摸底排查階段(2013年3月至2013年4月)。各地要結合“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的開展,對轄區內單位進行全面排查,對屬于推廣范圍的社會單位逐一登記,摸清底數,建立臺帳。排查工作要嚴格落實“實名制”,對排查的建筑、場所如實記載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并存檔備查。要按照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認真做好技術指導,確保社會單位正確選用產品,并明確安裝部位、完成時間,切實防范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安裝驗收階段(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各地要制定安裝計劃進度表,統籌安排,結合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主動上門為社會單位進行咨詢指導,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公共娛樂場所為推廣重點,打造示范樣板單位,樹立先進典型,以點帶面,逐步推進。2013年12月底前,推廣范圍內50%的社會單位應安裝完畢;2014年12月底前,推廣范圍內的單位全部安裝完畢。
各地在督促既有建筑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同時,要加強對新、改、擴建建設工程的監督檢查,積極推廣應用。自2013年2月份起,在對新、改、擴建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及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時,要將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納入范圍,確保經驗收、備案抽查、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建設工程均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五、加強工作調度,推動工作開展
各地要于每月25日前,將階段性工作開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推廣應用進度表》通過辦公系統報廳消防總隊。2014年12月底前將本底推廣應用的總體情況、取得的成效、今后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意見寫出專題報告報省廳消防總隊。省廳將采取明查暗訪的形式,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督查情況納入全年消防工作考評內容。
山東省公安廳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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