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蒸房火災防控和滅火救援對策
浙江天臺“2·5”火災事故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傷的嚴重后果,給我們帶來深刻的教訓和啟示。加強對汗蒸房的火災防控和滅火救援對策研究是一項十分緊迫的課題。
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汗蒸是近年來興起的集保健、養生為一體的大眾化休閑方式。汗蒸房可分為經營性和家庭自用兩種,一般采用兩種加熱方式,一種是地面使用水暖、墻面采用電熱膜的混合加熱方式;另一種是地面和墻面全部采用電熱膜加熱的方式。
采用電熱膜加熱的地面和墻體,其構成通常包括結構層、絕熱層、電熱膜、保護層、填充層和飾面層等,絕熱層多采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板等易燃可燃材料,電熱膜多采用高分子可燃材料,飾面層多采用竹木等可燃材料。發生火災時,燃燒熱值高、發煙量大、煙氣毒性強、火勢蔓延快,在較短時間內會形成局部立體燃燒,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安裝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通過調研分析,汗蒸房主要存在以下消防安全問題:
(一)消防監管困難。由于汗蒸房規模較小、消費低端、人員復雜,加之多設置在居民住宅和寫字樓內,隱蔽性強,大量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難以及時被發現和查處,消防部門對其缺乏裝修前、運營后的有效監管。
(二)設備安裝不規范。汗蒸房缺乏汗蒸設備施工監管,電熱膜安裝不規范、電氣線路敷設不符合要求、溫度感應器設置位置不當等安全問題突出,且汗蒸設備、電氣線路未進行定期維保檢測,火災隱患普遍存在。
(三)裝飾裝修不合標準。采用電熱膜技術建設的汗蒸房,基本上都是采用鋁箔或鋁板作為隔熱層,鋪設擠塑聚苯乙烯泡沫板或電熱膜作為中間層,采用木板、竹條、鋁扣板吊頂,墻面表面鋪設竹席、竹板或木板,地面鋪設木地板、榻榻米,嚴重不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要求。一些汗蒸房更是直接采用聚氨酯泡沫板作為隔熱層,一旦起火將迅速蔓延,并釋放出大量有毒氣體。
(四)消防設施、器材不完善。絕大部分的汗蒸房未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設施不完善。
(五)安全疏散不暢通。大部分汗蒸房安全出口數量不足,尤其是設在居民住宅、寫字樓內的汗蒸房僅有1個戶門作為安全出口,且與住宅共用疏散樓梯。
(六)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絕大部分的汗蒸房管理不正規,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巡查,未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按要求落實演練,甚至部分合伙經營場所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
多措并舉筑牢“防火墻”
(一)落實更加嚴格的技術措施。
鑒于現行消防技術標準對汗蒸房的防火設計缺乏明確的規定,必須從選址、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電氣線路敷設、裝修材料選用和消防設施等方面落實更加嚴格的防火措施。
1、選址上,經營性汗蒸房宜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首層、二層或三層的靠外墻部位,不應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防火分隔上,汗蒸房與建筑的其他部位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的實體防火隔墻和1小時的不燃性樓板分隔,門、窗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窗。設置汗蒸房的場所內部上下層之間的敞開樓梯等開口部位應進行防火分隔。
3、安全疏散上,汗蒸房的安全疏散應按照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設計,人員密度應按照1人每平方米計算。建筑面積大于30平方米的汗蒸房疏散門凈寬不應小于1.2米。設置汗蒸房的場所其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封閉的金屬柵欄。
4、電氣線路敷設上,汗蒸房內電氣線路應采用具有阻燃性能的電線電纜,設計、施工還應符合現行《低溫輻射電熱膜供暖系統應用技術規程》有關規定。設置汗蒸房的場所應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5、裝修材料選用上,汗蒸房結構層所用材料的燃燒性能均應為A級;頂棚飾面層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墻面、地面飾面層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電熱膜等發熱器件與非A級材料之間應采用A級材料作隔熱保護。
6、消防設施上,汗蒸房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汗蒸房應設置自然或機械排煙設施;消防給水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接入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二)采取更加有效的監管措施。
1、行政許可上,設置汗蒸房的新建、改建建筑或場所的消防設計、施工,應依法申報消防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所有經營性汗蒸房必須開展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2、單位自主管理上,定期檢測保養汗蒸設備,汗蒸房的管線敷設必須由具備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至少每月維護保養一次、每季度全面檢測一次;營業期間每兩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月開展一次隱患自查自糾;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對全體員工開展每半年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訓,不合格不得上崗。
3、行業監管上,各部門要各負其責,協同整治。治安部門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將汗蒸房納入特種行業監管,并將消防安全納入對特種行業場所的檢查范圍;住建部門要對裝修單位施工資質進行檢查;安監部門要對電氣線路維護人員的電工資質進行核查;工商部門要對無證經營的汗蒸房堅決予以取締,并對假冒偽劣汗蒸設備進行嚴厲查處;質監部門要對汗蒸設備的產品質量進行源頭管控,將不合格產品擋在市場之外。
4、消防監管上,要將商業性汗蒸房全部納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公安派出所列管單位進行監管;已經投入使用的汗蒸房,應當嚴格執行現行規定,鼓勵通過技術改造滿足上述更加嚴格的防火措施要求;裝修材料燃燒性能低于防火措施要求的應當拆除或更換;對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的場所,應依法停止使用;對存在火災隱患拒絕或無法整改的,應依法立案查處和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5、微型消防站建設上,員工總數在10人以上的汗蒸房,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備個人防護和滅火救援器材裝備;未達到10人的,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防煙面罩等基本滅火救援、疏散逃生裝備;要加強業務訓練和實戰演練,切實達到“三知四會一聯通,處置要在三分鐘”的能力要求;要主動加入周邊區域聯防協作組織,與周邊社區和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實現聯勤聯動,并接受當地消防部門的應急指揮調度。
6、防范宣傳上,要將應急廣播延伸到每個房間,設有閉路電視的,要在開機前播放消防安全教育片,并具備火災發生時的緊急切換功能。對于家庭自用的汗蒸房,要發動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等力量開展入戶宣傳,告知其火災危險性。
(三)制定更加科學的處置措施。
1、滅火救援準備上,應對轄區汗蒸房逐一開展實地調研,掌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建筑布局情況;自動滅火、防排煙系統等建筑消防設施情況;周邊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況;編制滅火救援預案,明確疏散進攻路線、水槍陣地設置,并選取典型對象,聯合單位微型消防站開展演練。
2、技術戰術應用上,汗蒸場所發生火災,應按照三級火警響應要求調派首批處置力量。堅持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指導思想,利用建筑樓梯突破煙火封鎖,強行登樓,搜救被困人員;借助建筑陽臺、外窗,采用消防拉梯、掛鉤梯、舉高車等工具,多途徑開辟救生通道;在火災發展蔓延的主要方向部署優勢兵力,堵截設防;按照滅火用水供給強度每秒不低于0.3升每平方米的要求,組織大流量槍炮、車載炮協同進攻。
3、作戰行動安全上,汗蒸房火災荷載大、燃燒猛烈、蔓延速度快、煙氣毒性大,內攻人員應加強個人防護,并設立緊急救助小組;對設于商住樓底部的汗蒸場所,若長時間燃燒,建筑整體倒塌風險大,需引起高度重視,滅火行動中要設立安全員,密切關注建筑變形、裂縫、異常聲響等情況,明確緊急撤離信號,防止因建筑倒塌造成人員意外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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