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麗江市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云南省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有效遏制全市電氣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麗江市政府下發了《麗江市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麗政辦發〔2017〕58號),全面細致的部署了全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多項舉措,助推工作開展.《方案》明確了,一是要成立由教育、公安、攻心、民政、住建、交通、商務、文廣、衛生計生、工商、安監、消防、供電等部門組成全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協調小組,定期掌握通報整治情況,研究協調治理相關工作,由消防支隊承擔日常檢查工作。并將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納入2017-2019年度市政府對各縣(區)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和市安委會安全生產綜合督查內容。二是要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分工,以“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各縣區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相關行業部門按職責抓落實。同時,明確了質量監督部門依法負責生產領域電器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器產品及其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工商部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器商品質量監管,全面開展電器商品流通領域治理;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工業和信息化、電力等依法對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等環節質量監管;電力部門依法負責對電力行業各企業的監管,確保電力供應安全可靠。三是要明確了治理內容及工作措施。主要針對電氣產品生產、建設工程施工、電器產品使用三個領域開展專項治理,同時,結合治理內容,在電器生產環節采取嚴格落實電器產品生產企業資質審批、認證管理,加大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行為等舉措;在建設工程施工領域強化設計、施工及建設單位管理責任;在電器產品使用管理過程中,強化社會單位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推動城鄉社區、村鎮安全隱患排查。四是要結合實際工作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治理時間和實施步驟。通過動員部署、自查自糾、建章立制、集中整治四個階段開展工作,力爭通過三年綜合治理,實現電器產品質量明顯提升,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質量明顯提升,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全市電氣火災事故顯著減少。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是一種火災預防的手段,特點在于漏電監控方面屬于先期預報警系統,與作用于火災發生后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減少損失不同,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是為了避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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