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安裝與調試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安裝與調試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是對現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建筑消防設施的拓展和延伸,實現消防監管部門對建筑物內各種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監控的規模化、區域化管理,將火災探測報警、消防設施監管、消防通信指揮和滅火應急救援有機結合起來,最大限度減少火災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
系統安裝前的檢查
系統安裝前的檢查主要包括進場檢查和布線檢查。
1系統進場檢查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在安裝和調試前,首先進行進場檢查,進場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相關質量控制文件檢查、系統管線檢查和相關設備配件檢查等,具體內容如下: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用戶信息傳輸裝置需要通過國家認證,其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應與檢驗報告完全一致。
用戶信息傳輸裝置與監控中心間的信息傳輸通信協議要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第3部分:報警傳輸網絡通信協議》GB/T26875.3的要求。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設備、材料及配件進入施工現場應有清單、使用說明書、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國家法定質檢機構的檢驗報告等文件;計算機、服務器、顯示器、打印設備、數據終端等信息技術設備應為通過中國強制性產品質量認證的產品;電信終端設備、無線通信設備和涉及網間互聯的網絡設備等產品應具有國家信息產業主管部門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操作系統、數據庫管理系統、地理信息系統、安全管理系統(信息安全、網絡安全等)和網絡管理系統等平臺軟件應具有軟件使用(授權)許可證。
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通信服務器軟件、報警受理系統、信息查詢系統、用戶服務系統、火警信息終端等系統應用軟件配套提供安裝使用維護手冊等技術文件、國家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軟件使用授權許可證。同時,在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中使用的開關插座、接線端子(盒)、電線電纜、線槽橋架等電器材料也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實行生產許可證或安全認證制度的產品應有許可證編號或安全認證標志。
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電纜應有產品合格證,合格證有生產許可證編號,按現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絕緣電纜》GB5023.1~5023.7標準生產的產品應有安全認證標志。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所用管件的材質、規格、型號要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表面應光滑、平整,不得變形、斷裂;預埋金屬線槽、過線盒、接線盒及橋架等表面涂覆或鍍層應均勻、完整,不得變形、損壞;管件采用金屬管或塑料管時,其管身應光滑、無傷痕,管孔無變形,孔徑、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管槽應根據工程環境要求做鍍鋅或其他防腐處理。塑料管槽必須采用阻燃管槽,外壁應具有阻燃標記。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所用纜線的包裝完好,絕緣層完整無損,厚度均勻;電纜無壓扁、扭曲,耐熱、阻燃的電線、電纜外護層有明顯標識和制造廠標。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設備及配件外包裝完整,外殼無明顯碰撞凹陷,表面無明顯劃痕、毛刺等機械損傷,緊固部位無松動,機殼內元器件無損壞丟失、接線無脫落脫焊,蓄電池殼體無碎裂、漏液,產品標示完整清晰,規格、型號符合設計要求。
2系統布線檢查
根據國家標準《建筑電氣裝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的要求,利用目測和實際測量的方法,開展施工布線檢查工作。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結束后,進行管內或線槽內的系統布線,管內或線槽內積水及雜物要清理干凈。
用戶信息傳輸裝置相連接的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布在同一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導線在管內或線槽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導線的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焊接或用端子連接。從接線盒、線槽等處引到用戶信息傳輸裝置的線路,當采用金屬軟管保護時,其長度不應大于2m。敷設在多塵或潮濕場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連接處,均應做密封處理。
管路超過下列長度時,應在便于接線處裝設接線盒:
1、管子長度超過30m,無彎曲時;
2、管子長度超過20m,有1個彎曲時;
3、管子長度超過10m,有2個彎曲時;
4、管子長度超過8m,有3個彎曲時。
金屬管入盒,盒外側應套鎖母,內側應裝護口;在吊頂內敷設時,盒的內外側均應套鎖母。塑料管入盒應采取相應的固定措施。明敷設各類管路和線槽時,應采用單獨的卡具吊裝或支撐物固定。吊裝線槽或管路的吊桿直徑不應小于6mm。線槽接口應平直、嚴密,槽蓋應齊全、平整、無翹角。并列安裝時,槽蓋應便于開啟。管線經過建筑物的變形縫(包括沉降縫、伸縮縫、抗震縫等)處,應采取補償措施,導線跨越變形縫的兩側應固定,并留有適當余量。
線槽敷設時,應在下列部位設置吊點或支點:
1、線槽始端、終端及接頭處;
2、距接線盒0.2m處;
3、線槽轉角或分支處;
4、直線段不大于3m處。
同一工程中的導線,要根據不同用途選擇不同顏色加以區分,相同用途的導線顏色最好保持一致。電源線正極建議采用紅色導線,負極采用藍色或黑色導線。
系統的安裝與調試
1質量控制要求
系統安裝包括組件安裝和系統布線等內容,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并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檢查不合格,需要整改。
2、隱蔽工程在隱蔽前進行驗收,并形成驗收文件。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進行交接檢驗,并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4、安裝完成后,施工單位應對遠程監控系統的安裝質量進行全數檢查,并按有關專業調試規定進行調試。
5、施工過程質量檢查填寫《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
2組件安裝
用戶信息傳輸裝置應設置在聯網用戶的消防控制室內,聯網用戶未設置消防控制室時,用戶信息傳輸裝置應設置在有人值班的場所。用戶信息傳輸裝置在墻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宜為1.3~1.5m,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墻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2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樓)面0.1~0.2m。用戶信息傳輸裝置應安裝牢固,不應傾斜;安裝在輕質墻上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引入用戶信息傳輸裝置的電纜或導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線應整齊,不宜交叉,并應固定牢靠;
2、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并與圖紙一致,字跡應清晰且不易退色;
3、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接線不得超過2根;
4、電纜芯和導線,應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5、導線應綁扎成束;
6、導線穿管、線槽后,應將管口、槽口封堵。
用戶信息傳輸裝置的主電源應有明顯標志,并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進行連接。傳輸裝置與備用電源之間應直接連接。用戶信息傳輸裝置使用的有線通信設備應根據國家有關電信技術要求安裝,網間配合接口、信令等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中監控中心的各類設備根據實際工作環境合理擺放,安裝牢固,適宜使用人員的操作,并留有檢查、維修的空間。遠程監控系統設備和線纜應設明顯標識,且標識應正確、清楚。遠程監控系統設備連線應連接可靠、捆扎固定、排列整齊,不得有扭絞、壓扁和保護層斷裂等現象。
3系統接地檢查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防雷接地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的有關要求。
在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中的各設備金屬外殼設置接地保護,其接地線應與電氣保護接地干線(PE)相連接。接地應牢固并有明顯的永久性標志。接地裝置施工完畢后,應按規定采用專用測量儀器測量接地電阻,接地電阻應滿足設計要求。
4系統調試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正式投入使用前,對系統及系統組件進行調試。系統在各項功能調試后進行試運行,試運行時間不少于1個月。系統的設計文件和調試記錄等文件要形成技術文檔,存儲備查。
(一)調試準備
開展系統調試的前提是用戶信息傳輸裝置、通信服務器、報警受理系統、信息查詢系統、用戶管理服務系統、火警信息終端等系統組件按設計要求安裝完畢,同時聯網單位連接的建筑消防設施(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也要調試完畢或開通運行。
(二)系統調試
系統調試按安裝地點不同分為聯網用戶端、監控中心端、消防通信指揮中心端三部分,聯網用戶端的系統調試主要指用戶信息傳輸裝置調試,監控中心端的系統調試主要指通信服務器、報警受理系統、信息查詢系統、用戶管理服務系統等組件的調試,消防通信指揮中心端進行火警信息終端調試。
1、 用戶信息傳輸裝置調試
將用戶信息傳輸裝置與建筑消防設施(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報警按鈕、自動觸發裝置)以及報警傳輸網絡相連,并接通電源。
按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第1部分:用戶信息傳輸裝置》GB26875.1的有關要求對用戶信息傳輸裝置進行下列功能檢查并記錄:
(1)檢查自檢功能和操作級別;
(2)檢查手動報警功能,用戶信息傳輸裝置應能在10s內將手動報警信息傳送至監控中心。傳輸期間,應發出手動報警狀態光信號,該光信號應在信息傳輸成功后至少保持5min。檢查監控中心接收火災報警信息的完整性;
(3)模擬火災報警,檢查用戶信息傳輸裝置接收火災報警信息的完整性,用戶信息傳輸裝置應在10s內將信息傳輸至監控中心。在傳輸火災報警信息期間,應發出指示火災報警信息傳輸的光信號或信息提示。該光信號應在火災報警信息傳輸成功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復位后至少保持5min;
(4)模擬建筑消防設施的各種狀態,檢查用戶信息傳輸裝置接收信息的完整性,用戶信息傳輸裝置在10s內將信息傳輸至監控中心。在傳輸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期間,應發出指示信息傳輸的光信號或信息提示,該光信號應在信息傳輸成功后至少保持5min;
(5)同時模擬火災報警和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檢查監控中心接收信息的順序是否體現火警優先原則;
(6)檢查巡檢和查崗功能;
(7)模擬與監控中心間的報警傳輸網絡故障,傳輸裝置應在100s內發出故障信號;
(8)使傳輸裝置與備用電源之間的連線斷路和短路,傳輸裝置應在100s內發出故障信號;
(9)檢查消音功能;
(10)檢查主、備電源的自動轉換功能。
2、通信服務器調試
(1)模擬火災報警,檢查通信服務器是否能接收用戶信息傳輸裝置發送的火災報警信息,同時檢查火災報警信息編碼規則是否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第5部分:受理軟件功能要求》GB26875.5的要求;
(2)模擬火災報警,檢查通信服務器是否將接收的用戶信息傳輸裝置發送的火災報警信息轉發至報警受理座席;
(3)檢查通信服務器是否具有用戶信息傳輸裝置尋址功能;
(4)模擬通信鏈路故障,檢查通信服務器與用戶信息傳輸裝置、受理座席和其他連接終端設備的通信連接狀態的正確性;
(5)檢查通信服務器軟件是否具有配置、退出等操作權限的功能;
(6)檢查通信服務器軟件是否具有自動記錄啟動時間和退出時間的功能。
3、報警受理系統調試
(1)模擬火災報警,檢查報警受理系統接收用戶信息傳輸裝置發送的火災報警信息的正確性;
(2)檢查報警受理系統接收并顯示火災報警信息的完整性,火災報警信息應包含:信息接收時間、用戶名稱、地址、聯系人姓名、電話、單位信息、相關系統或部件的類型、狀態、用戶的地理信息、建筑消防設施的位置信息以及部件在建筑物中的位置信息等;
(3)檢查報警受理系統與發出模擬火災報警信息的聯網用戶進行警情核實和確認的功能,并檢查城市消防通信指揮中心接收經確認的火災報警信息的內容完整性,確認的火災報警信息應包含:報警聯網用戶名稱、地址、聯系人姓名、電話、建筑物名稱、報警點所在建筑物詳細位置、監控中心受理員編號或姓名等;并能接收、顯示和記錄火警信息終端返回的確認時間、指揮中心受理員編號或姓名等信息;
(4)模擬各種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態變化,檢查報警受理系統接收并存儲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的完整性,檢查對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的信息跟蹤、記錄和查詢功能,檢查故障報警信息是否能夠發送到聯網用戶的相關人員;
(5)模擬向用戶信息傳輸裝置發送巡檢測試指令,檢查用戶信息傳輸裝置接收巡檢測試指令的完整性;
(6)檢查報警信息的歷史記錄查詢功能;
(7)檢查報警受理系統與聯網用戶進行語音、數據或圖像通信功能;
(8)檢查報警受理系統報警受理的語音和相應時間記錄功能;
(9)模擬報警受理系統故障,檢查聲、光提示功能;
(10)檢查報警受理系統啟、停時間記錄和查詢功能;
(11)檢查消防地理信息是否包括城市行政區域、道路、建筑、水源、聯網用戶、消防站及責任區等地理信息及其屬性信息,是否對信息提供編輯、修改、放大、縮小、移動、導航、全屏顯示、圖層管理等功能。
4、信息查詢系統調試
(1)選擇聯網用戶,查詢該用戶的火災報警信息;
(2)選擇聯網用戶,查詢該用戶的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
(3)選擇聯網用戶,查詢該用戶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4)選擇聯網用戶,查詢該用戶的日常值班、在崗等信息;
(5)按照日期、單位名稱、單位類型、建筑物類型、建筑消防設施類型、信息類型等檢索項查詢、統計本條第1)~4)款的信息。
5、用戶管理服務系統調試
(1)選擇聯網用戶,檢查該用戶登錄系統使用權限的正確性;
(2)模擬火災報警,查詢該用戶火災報警、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等信息是否與報警受理系統的報警信息相同;
(3)檢查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功能,檢查對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情況執行錄入、修改、刪除、查看等操作是否正常;
(4)檢查聯網用戶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信息系統數據錄入、編輯功能;
(5)檢查隨機查崗功能,檢查聯網用戶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并檢查是否收到在崗應答。
6、火警信息終端調試
(1)模擬火災報警,由報警受理系統向火警信息終端發送聯網用戶火災報警信息,檢查火警信息終端的聲、光提示情況;
(2)檢查火警信息終端顯示的火災報警信息完整性,火災報警信息包含:報警聯網用戶名稱、地址、聯系人姓名、電話、建筑物名稱、報警點所在建筑物詳細位置、監控中心受理員編號或姓名等;并能接收、顯示和記錄火警信息終端返回的確認時間、指揮中心受理員編號或姓名等信息;
(3)進行自檢操作,檢查自檢情況;
(4)模擬火警信息終端故障,檢查聲、光報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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