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成都市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成都市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成都市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成建委〔2017〕412號
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各區(市)縣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成都市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8月11日
成都市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火災
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有效遏制電氣火災高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成安委〔2017〕12號)要求,結合建設工程領域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深刻吸取近年來電氣火災事故教訓,全面排查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使用假冒偽劣材料,不按規范施工等違規行為。力爭通過三年綜合治理,實現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質量明顯提升,全市建設工程領域火災事故顯著減少。
二、治理內容和工作措施
(一)嚴格貫徹執行文件精神,在管轄的工程建設領域開展為期3年的專項提升治理工作。
(二)加強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質量管理。
規范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落實電氣工程設計質量終生負責制,嚴查設計單位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的違規行為,依法追究因電氣設計不符合規范而導致電氣火災事故的設計單位責任。
(三)加強責任主體行為監管
就本次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全市在建項目實行監理月報制度,從2017年10月開始,每月15日前報送《電氣材料進場以及施工核查(自查)表格》(附件1)及《電氣火災綜合治理自查檢查表》(附件2)至各區(市)縣質監機構。監督機構在監督工作中,將對責任主體履職行為進行抽查。不按要求開展專項自檢自查工作或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核查內容的項目責任主體對其誠信評價進行扣分。
(四)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
1.嚴把材料關
嚴格要求責任主體開展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施工進場檢查驗收。嚴禁存在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和隱患現象;加強對電氣原材進場監督抽查,對管材、開關、插座等材料不定期開展現場監督抽測工作。
2.嚴把驗收關
嚴查施工不規范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溝)封堵不嚴密、電氣配管工藝差等隱患問題。嚴查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質量的監理責任。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不定期的電氣施工專項檢查。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17年6月開始至2020年4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7月中旬前)。各區(市)縣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迅速做出動員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7年7月中旬至2017年10月)。各區(市)縣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等單位,自行組織檢查,排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規范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階段(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各區(市)縣建設主管部門結合實際,進一步健全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督促企業單位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有關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區(市)縣建設主管部門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成檢查組依法開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分階段集中查處建設工程電氣違法行為,集中處理違法責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電氣安全隱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各區(市)縣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和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務求治理實效。要嚴格落實電氣防火安全責任制,嚴密責任鏈條,織密責任網絡,穩步推進綜合治理。
(二)強化協作,形成合力。要加強協作配合,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對發現的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時通報違法違規行為,移送違法違規案件,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廣泛宣傳,全民參與。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通過各種形式開展安全用電的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用電常識。要積極利用各類媒介,宣傳電氣火災事故教訓,引導社會加強輿論監督,鼓勵建設工程項目應用電氣火災監控技術,提升對電器產品及其線路運行狀態的監測、預警和處置能力。鼓勵群眾舉報電氣安全隱患,形成全民關注參與電氣火災防治的濃厚氛圍。
各區(市)縣建設主管部門從2017年7月起每月按要求填報《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附件3),并于每月23日前報送至市建委。
附件:1.進場驗收核查表
2.電氣火災綜合治理自查檢查表
3.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
(聯系人:湯世琦,聯系電話:02886632336;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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