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
模式介紹:政府投資建設并負責維護和運營;非盈利,完全用于政務和公共服務。
優點:政府監管力度深,項目建設實施難度小。
缺點:政府資金投入大,長期持續的運營管理難度大,社會化參與程度低。
2、政府出政策性文件,聯網單位承擔項目建設和運營的主要部分
模式介紹:政府出臺強制聯網文件,聯網單位負責項目建設和維護,并承擔監測服務費。
優點:政府投入少。
缺點:用戶反感導致項目推進難度增加,較分散的建設模式后期難于運營管理。
3、政府和運營商合作建設和運營
模式介紹:政府提供扶持鼓勵政策、指導性文件,或承擔項目部分費用,運營商投資建設和維護。
盈利方式: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商業服務獲取收費資質,結合消防維保等增值服務獲得市場收入。
優點:政府投入少,調動企業積極性,用戶配合程度高。
缺點:運營商前期資金投入大,投資回收期增長。
4、運營商獨立投資建設并運營
模式介紹:運營商提供項目資金,負責項目建設和運營。
盈利方式:運營商向聯網單位收取監測服務費,結合消防維保等增值服務獲得市場收入。
優點:運營商可根據自身客戶資源和監測平臺開展多種服務,有效利用市場資源。
缺點:政府不承擔投資和風險,運商投資風險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