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業發展規劃-云政發〔2021〕24號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現將《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業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前 言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云南緊緊圍繞“一個跨越”、“三個定位”、“五個著力”,奮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開局起步期;是消防體制機制改革后,全省消防救援事業轉型升級、跨越發展的關鍵五年。規劃好“十四五”時期消防救援事業發展藍圖、全面提升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防范化解能力、有效增強各類災害事故應對處置水平,對于確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云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云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消防工作“十四五”規劃》制定,主要闡明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全省消防救援事業發展的戰略意圖,明確“十四五”時期消防工作的總體思路、建設任務和發展路徑,是今后五年全省消防救援事業發展的行動綱領,是各級履行公共消防安全職責、審批消防重點項目和安排政府投資的重要依據,是為云南高質量發展提供消防安全服務保障的重要《規劃》。
第一章 規劃基礎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消防救援事業奠定的發展基礎條件
“十三五”時期,全省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消防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不斷完善公共消防基礎設施,火災防控與綜合應急救援能力穩步提升,消防事業得到長足發展,為云南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火災總體形勢基本保持平穩。“十三五”時期,全省共發生火災31867起、死亡379人、受傷152人、直接財產損失5.7億元,年均發生火災6373起、死亡76人、受傷30人、直接財產損失1.14億元。全省年均10萬人口火災死亡率為0.16,年均GDP火災損失率為0.057‰,均在《云南省“十三五”時期消防事業發展規劃》約束性指標內,未發生重大以上火災,全省社會面火災形勢保持平穩。
——消防安全責任制有效落實。省委將消防工作納入全省綜合考核評價體系;省人大及時修訂《云南省消防條例》及配套法規;省人民政府將消防工作列為定期政務督查內容,逐年與州、市人民政府和39個省直行業部門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制定完善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議事規則,消防工作領導責任進一步壓實。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議事協調作用發揮明顯,部門聯席會議、行業信息互通、突出問題通報等工作機制有效推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體系運行更加順暢。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逐步完善。全省129個縣、市、區,184個重點鎮、430個一般建制鎮100%完成消防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同步調整。新建消防站44個,其中,特勤消防站2個、一級普通消防站5個、二級普通消防站30個、小型消防站7個。曲靖市建成危險化學品專業化實戰訓練基地,昭通市、玉溪市、紅河州、文山州、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迪慶州分別建成集教學、訓練為一體的訓練基地,16個州、市建成區域性物資儲備中心或小型物資儲備庫,新(補)建市政消火栓29149個,全省公共消防基礎進一步夯實。
——消防隱患排查整治成效明顯。先后部署開展城中村、出租房消防安全治理、電動車消防安全整治等32個消防安全高風險領域專項治理行動,各部門累計檢查社會單位128.5萬次,督促整改火災隱患218萬余處,各級政府掛牌督辦、集中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單位678家,采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完成本地區消防安全評估,在城中村、出租房等高風險場所推廣安裝火災探測報警器7.8萬個,昭通市依法構建消防安全信用監管體系,曲靖、楚雄等州、市創新開展消防遠程監控建設,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社會消防力量持續發展壯大。先后出臺《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農村消防工作的意見》(云政辦發〔2017〕53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8〕17號),新建1133支政府專職消防隊,757支政府專職消防隊完成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新增專職消防員1854人、消防文員1491人,1289名專職消防員納入事業編制,3960名政府專職消防員通過職業技能鑒定考核,新建微型消防站26554個、消防警組1333個,初步建成了以消防警組為主要防火力量、專職消防隊為主要滅火力量、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隊為輔助防滅火力量的基層消防力量體系。
——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大幅提升。深入實施“全民消防”戰略,大力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新建社區、農村消防宣傳專欄22043個,定期開展“119消防安全月”主題系列宣傳活動,固化消防安全開學第一課、消防夏令營等重點項目,對老、弱、病、殘、留守等特殊群體開展消防宣傳精準幫扶超過2.1萬人(次),居民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大幅提升。創新消防安全宣傳模式,在云南廣播電視臺、云南日報等主流媒體開設消防專欄68個,新建消防安全科普教育館136個,在多地建成消防主題公園和消防文化一條街,借力網絡媒體矩陣實現消防宣傳覆蓋2500萬人口,定期向4000萬手機用戶發送消防安全提示,利用20多萬塊移動電視屏滾動播放各類消防公益廣告,消防宣傳陣地不斷拓展。深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將消防知識納入干部培訓必修課程,大抓行業部門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訓,進一步提升社會消防管理專業化水平。
——災害應對處置能力不斷加強。組建高層、地下、道路交通、水域、山岳、石油化工等典型災害事故專業救援隊35支,建成應急通信指揮系統,配置通信車、衛星便攜站、無人機、衛星電話等現代化救援通信裝備3500件(套),救援力量體系日益完善,指揮調度更加高效順暢。全省新配備消防員防護裝備4.3萬件(套)、滅火器材1.1萬件(套)、搶險救援器材1.3萬件(套),各類消防車367輛,滅火、舉高、專勤、保障類消防車配備比例調整至38.8%、13.3%、19.2%、28.7%,裝備結構進一步優化。突出加強地震應急救援能力,依托消防救援隊伍在省、州市、縣三級建成地震災害消防救援專業力量,新配備各類地震救援裝備7.23萬件(套)、救援車輛117輛。“十三五”時期,全省消防救援隊伍成功撲救火災和處置各類災害事故77566起,疏散營救被困人員14萬人,搶救保護財產價值13.9億元,出色完成了抗震救災、抗洪搶險、重大節日和重要活動保衛等急難險重任務,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作出突出貢獻。
《云南省“十三五”時期消防事業發展規劃》的執行落實,有力促進全省消防救援事業發展,提升消防服務保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為“十四五”時期消防救援事業更好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第二節 “十四五”時期消防安全形勢總體預判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進入“十四五”時期,面對經濟社會新發展格局和影響我省高質量發展的各類風險隱患,全省消防救援事業機遇與挑戰并存、壓力與動力共生、問題和出路同在,綜合分析研判如下:
一、準確把握“三項差距”
——統籌消防安全與高質量發展有差距。全省消防法規制度還不適應構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需要,還不完全配套消防工作改革發展,還不能有效解決各地各部門消防責任虛化、弱化、空轉等問題。一些地區對新發展理念認識不深刻、貫徹不到位,在國土空間規劃、項目建設、資金投入上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了消防安全,沒有真正把消防工作擺上位、統起來。行業主管部門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有差距,不熟悉消防業務、不善于風險防控、查不出火災隱患等現象普遍存在,還未形成社會消防治理共同體。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薄弱,消防救援站、市政消火栓建設欠賬率分別為22%、45%,尚未有效覆蓋火災隱患風險點;有的鄉鎮、街道、村、社區末端消防治理處于“空轉”狀態,基層消防組織機構不健全,多種形式消防隊伍作用發揮不突出,消防基礎設施欠賬大,公共消防服務跟不上,鄉村消防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形勢不相適應。
——構建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體系有差距。“十四五”時期,云南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區域協調發展等戰略舉措,需要配套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精準治理予以保駕護航,防范化解各類復雜性、耦合性消防安全風險。當前,全省消防安全治理方式較為單一,缺乏全流程穿透式監管,督促社會單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的辦法不多,消防安全信用監管體系不健全,還未充分調動火災責任保險、消防技術服務、消防宣傳培訓等市場主體和專家學者、人民群眾參與消防工作,尤其是消防科技信息化應用和建設水平還不高,行業數據共享不足、消防數據采集方式落后、數據分析研判系統缺項等問題較為突出,運用數字化、信息化、智慧化手段開展消防治理的能力還偏弱。
——全面應對復雜災害事故形勢有差距。云南是我國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城鄉火災、地震、干旱、洪澇、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風雹等災害較為常見,全省90%以上的縣級行政區不同程度受到災害影響,近20年年均受災人數超過1918萬人次、年均死亡或失蹤368人、年均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50億元,災害形勢十分嚴峻。據分析,云南地震災害風險逐年增大,大型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仍有1096處,加之“十四五”時期全省路網、航空網、能源網、水網加快建設和新型城鎮化加速發展,各類災害事故之間更具耦合性,傳統與非傳統性致災因素相互滲透,災害事故處置的復雜性和困難度同時遞增,綜合應急救援能力提升的現實需求更為急迫。駐勤云南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作為全省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和國家隊,對照改制后“全災種、大應急”的重要職責,在救援理念、救援機制、救援力量、救援裝備、救援保障等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裝備結構仍以處置火災“單一災種”為主,預計“十四五”時期全省將有超過1000輛消防執勤車輛達到報廢年限,亟待提質強能、轉型升級。
二、積極應對“兩類風險”
——重點行業領域風險仍然突出。隨著全省消費市場不斷擴大,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數量迅速增長,年均將新增超過900棟;加之國家能源布局調整,巨型水電站、千萬噸級石化煉油項目等一大批能源建設項目落戶云南,中緬油氣管道主干線在省內過境890公里,覆蓋全省各州、市的支線管道亟待新建;與此同時,新能源汽車項目、光伏電站建設、綠色鋁產業、頁巖氣開發等新技術新材料新能源領域還將迅猛發展,但重點行業領域消防安全設防水平與發展不同步,潛在安全風險與日俱增。特別是全域旅游戰略缺乏配套的消防安全整體布局,大滇西旅游環線、昆玉紅旅游文化帶等項目催生的特色小鎮、半山酒店等旅游產品,帶動古城鎮和傳統村落旅游經濟開發,客流、物流相對集中,火災荷載密度相應增大,消防安全風險隨之攀升。
——城鄉消防風險隱患存量巨大。一些州、市在規劃建設管理上輕老城、重新建,城中村、老舊小區、出租房等場所區域的電氣線路設施老化嚴重,居民、租戶流動性大,消防安全環境整體較差,抵御災害事故的韌性不足;鄉鎮農村公共消防服務和建設還不配套,極其缺乏消防供水設施設備和滅火救援器材,平均每個鄉、鎮室外消火栓不足1個,鄉村道路難以滿足消防車通行需求,部分少數民族村寨建筑以木質結構為主,村民消防安全意識薄弱,火災風險較大,“十三五”時期,全省農村共發生火災14220起、造成280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45%、74%。特別是隨著易地扶貧搬遷任務全面完成,全省有150萬貧困群眾喬遷安置點新居,但安置點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跟進不夠、配套不足,消防本質安全水平較低。“十四五”時期,云南城鎮化率有望達到60%,將帶動商貿、餐飲、娛樂等產業在城鄉結合部、鄉鎮和規模較大的中心村集聚,區域性消防安全隱患還將疊加。
三、全面搶抓“四大機遇”
——中央特殊關愛賦予消防發展先機。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應急管理、消防改革發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創造了新時代消防工作改革發展的重大歷史機遇,為全省消防救援事業發展指明前進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安全民生需求蘊含消防工作契機。平安是老百姓解決溫飽后的第一需求。進入“十四五”時期,人民群眾對消防公正文明執法、科學高效應急救援、優質消防宣傳服務產生更高期待、提出更多要求,各類市場主體、基層組織、社會公眾將更加重視消防安全和應急救援工作,為推動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凝聚共識和力量。
——產業轉型升級增添消防創新良機。在構建萬億級、千億級現代產業體系框架下,先進制造、旅游文化、綠色能源等支柱產業和特色農業、生態康養等優勢產業,將更加注重從“量”的增長到“質”和“量”的同步提高,加快淘汰落后工藝、技術和產能,有利于提升消防本質安全水平。尤其是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必將帶動消防工作向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轉型。
——重要區位優勢引領消防后發新機。云南是連接南亞東南亞的重要大通道和“一帶一路”倡議、長江經濟帶“兩大戰略”的重要交匯點,全省新型城鎮化、區域協同化、城鄉一體化統籌發展,促進沿邊經濟開發開放,更需優化消防安全資源調配和應急救援力量布局,為加強火災防控體系尤其是公共消防基礎設施等建設孕育了新機遇。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消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在建設我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的過程中統籌發展和安全,以全面推進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線,以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有效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能力為著力點,以加快消防工作數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設為支撐點,以培育和繁榮消防安全文化為突破點,著力構建服務保障云南高質量發展的公共消防安全體系,努力為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譜寫好中國夢云南新篇章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精準把握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始終堅持“兩個堅持、三個轉變”新時代防災減災救災新理念,持續推進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力護航云南高質量發展。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積極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筑牢安全防線,防范化解風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堅持深化改革、固強補弱。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消防改革各項決策部署,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消防工作制度體系,穩固發展根基,補齊短板弱項,推動消防體制機制和執法改革不斷走向深入。
——堅持依法依規、共建共享。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完善消防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改進和創新消防治理手段,提升基層組織消防治理水平,實行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實現消防治理同社會調節、人民群眾自治的良性互動。
——堅持科技引領、創新發展。全面融入“數字云南”建設,優化整合各類科技資源,加快消防科技自主創新,實現有關消防工作信息數據互通共享,深入研發應用消防救援工作數字化系統平臺,為推進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科技支撐。
第三節 發展目標
到2025年,云南消防救援事業實現較大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工作基礎更加扎實、資源配置更加優化、應急處置更加高效、消防文化更加繁榮,綜合評價指標達到全國中上水平,全省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與云南在全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地位相匹配、與云南災害事故形勢任務需求相適應,全社會消防本質安全水平明顯具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時代特征。到2035年,具備與基本實現現代化相適應的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消防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有效運行,重特大火災事故防控水平大幅提升,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覆蓋城鄉的消防救援力量體系全面建成,各類災害事故處置和巨災應對能力達到更高水平,依法治理、科學救援、智慧應急水平達到新高度。
具體目標如下:
——火災形勢持續穩定。年均10萬人火災死亡率控制在0.18以下,年均GDP火災損失率控制在0.06‰以下,年均人為因素火災發生率控制在0.55以下,全省無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精準化消防治理體系基本形成。與消防改革建設發展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制度、標準體系和法治實施體系基本構建,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更加健全,基層消防管理網絡不斷優化,消防監督管理新模式完善運行,消防監管實現從“單一監管”向“綜合監管”轉變、從“管事”向“管人”轉變、從“查隱患”向“查責任”轉變。到2025年底,主要行業部門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完成率、消防網格化管理達標率均達到100%。
——合理化消防資源布局基本形成。優化消防救援隊站布局,消防救援隊站總數和布局基本滿足城市消防安全需要。加快補齊市政消火栓建設欠賬,新建道路市政管網和消火栓建設同步率達到100%,100戶以上村寨取水平臺、儲水設施等消防水源建設率達到100%。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質量進一步提高,一級、二級鄉鎮政府專職隊和鄉鎮志愿消防隊達標創建率全部達到100%。
——專業化綜合救援能力基本形成。綜合救援、專業救援、社會救援力量得到充分整合優化,以訓練基地建設為依托的綜合性救援訓練體系基本構建,應急救援裝備建設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災害事故形勢相適應,快速響應、指揮協調、機動作戰、綜合保障效能顯著提升,科學高效應對處置“全災種、大應急”的機制、能力有效形成,云南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作用日益顯現。
——數字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源頭感知數據采集體系基本構建,行業信息數據同步共享率達到100%。基礎通信網絡更加集約融合,融合通信系統全面建成,“全天候、全地域、全災種”應急通信保障能力顯著增強,斷電、斷路、斷網條件下應急通信保障保持100%通達率。應急救援指揮“一張圖”建設、火災風險分析預警應用建設基本完成,科技創新對消防工作的支撐力度進一步提升。
——人文化消防安全氛圍基本形成。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體系進一步健全,消防宣傳精準幫扶計劃取得實效,全社會面對災害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彈性應對能力顯著增強,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城市、鄉村居民消防安全知曉率分別達到80%、70%以上,消防安全群眾滿意率達到90%以上。消防應急產業蓬勃發展,社會消防人才大幅增多,消防行業更為繁榮。消防研發應用一體化機制更加健全,消防科研需求增長率達到15%。消防對外交流合作更為充分,跨境協作機制更加完善。
第三章 主要任務
第一節 深化消防法治體系建設
緊緊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總體部署,結合消防體制改革和消防執法改革有關要求,不斷完善和發展全省消防工作各方面制度體系,充分發揮法治在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切實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消防治理效能。
一、完善消防法規制度體系
(一)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法》等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制修訂進程,加快推進云南省消防法規、規章和地方標準建設,修訂《云南省消防條例》、《云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修訂社會消防管理、消防應急救援、消防信息化、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等領域的規范性文件和地方標準,建立健全與云南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安全形勢相適應的地方法規制度體系。鼓勵和支持有立法權的州、市和自治縣積極開展消防工作地方立法,著力解決制約本地區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
(二)將消防法治建設納入依法治省總體部署,作為云南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列為云南“八五”普法規劃重點內容,適時提請各級人大對消防法規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消防法規制度執行到位。(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司法廳)
(三)強化城鄉消防規劃工作,全省所有州、市及時編制發布消防專項規劃,各縣、市、區、鄉鎮、街道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同步規劃消防工作內容,并推進有關消防項目任務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自然資源廳)
二、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四)強化各級黨委、政府消防安全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全面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綜合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督促檢查有關部門、下級政府落實消防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安全責任落到實處。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務督查考核體系,將消防業務經費納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政府常務會議每季度研究1次消防工作,每半年聽取1次消防工作整體匯報,組織開展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火災撲救、應急救援演練工作,負責建設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大力發展消防救援事業。(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強化政府工作部門消防安全行業監管責任,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將消防安全與本部門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總結、同評比,納入行業安全法規政策、規劃計劃、應急預案和日常管理、工作督辦、業務檢查、考核評比等內容,作為內設安全監管機構職責,實行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對本行業、本系統、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負責。(責任單位和部門: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六)強化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部門和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堅持“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在單位內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社會單位“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制度。以大型商業綜合體、養老服務機構、學校、醫院、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三合一、多合一”等單位、場所為重點,分類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并實行標準化管理,打造一批行業標桿示范單位。強化連鎖經營、集團企業消防安全縱向垂直管理,推行消防安全職業經理人制度,建立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知識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訓考試等制度,探索建立管理人主動履職報告制度和積分管理機制,提升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和部門:省消防救援總隊)
三、優化消防執法營商環境
(七)加快消防執法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認真落實推進“證照分離”全覆蓋要求,全面實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制。制定全省統一的消防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全面規范消防執法行為、完善執法流程,切實做到過罰相當、同案同罰。推行審慎處罰機制,對建設項目出現輕微消防違法行為并當場改正的、監督檢查前已整改隱患并落實防范措施或停用危險部位的不予處罰,全力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項目。涉及消防領域的行政執法部門要全面清理于法無據的證明材料,避免單位和個人提供能夠通過部門交互獲取的信息。實行容缺后補、綠色通道、郵政或快遞送達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預約辦理、同城通辦、跨層聯辦、智能導辦等服務方式,多渠道多途徑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在消防救援局組織開展的消防執法營商環境測評中云南測評等級不低于BB級。(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強化消防工作責任追究
(八)健全消防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堅持事中問責與事后追責相結合,對消防安全職責履行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采取上級督辦、約談領導、建議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等措施督促整改;對失職瀆職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紀委省監委,省檢察院)
(九)制定火災事故調查處置辦法,對發生亡人火災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的,按照火災事故等級由各級政府授權或委托消防救援機構牽頭組織實施火災事故調查,暢通涉火刑事案件調查移送渠道,強化火災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依法依紀追究火災事故各方責任,適時向社會公布火災調查結果,教育引導各地區、行業、單位自覺加強火災防控工作。(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紀委省監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
五、依法推進消防體制改革
(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緊密銜接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關部署要求,按照要求完成消防救援隊伍和森林消防隊伍整合工作,積極向國家爭取與云南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編制員額,對標明確隊伍行政級別,規范領導班子和干部、機構編制、經費資產等管理,構建系統完善的隊伍組織管理體系。(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森林消防總隊,省應急廳)
(十一)按照“兩嚴兩準”和紀律部隊建設標準,在隊伍管理教育、執勤訓練戰備、應急值班值守等方面制定出臺配套政策規定,為駐勤云南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正規化建設向內涵式、高層次發展提供制度支撐。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具有云南特點的消防隊伍正規化建設標準體系和教育管理模式。(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森林消防總隊,省應急廳)
第二節 著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
堅持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作為促進國家長治久安、維護社會安定有序、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底線工程、民生工程,從創新機制、夯實基礎、整合資源、專項治理等方面入手,推進云南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切實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強化火災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
(十二)堅持把評估和監測作為健全火災風險防范化解機制的重要措施,依托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建立點(單位)、線(行業)、面(區域)和多元成災因素耦合的城鄉消防安全評估體系,定期開展城鄉消防安全評估,切實掌握風險點、危險源。(責任單位和部門:省消防救援總隊)
(十三)建立火災隱患感知與監測預警網絡,深度整合火災數據、警情數據和有關區域、行業信息,繪制區域火災風險圖,實時研判和預測分析火災風險態勢,提升事故監測和風險早期識別能力。完善火災風險信息預警發布機制,強化對特定區域、特定人群的信息精準發布。(責任單位和部門:省消防救援總隊)
二、加強消防安全綜合監管
(十四)樹立消防安全監管全新理念,厘清監管范圍、內容和責任邊界,將消防救援機構的執法重心從查處火災隱患的微觀管理,轉變到督促責任落實的宏觀管理上,升級“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系統功能,逐年分步完善社會單位數據庫,圍繞任務生成模式、隨機抽查比例、重點檢查內容等方面進一步規范和深化監管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不斷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監管為基礎、“互聯網+政務服務”和“互聯網+監管”為支撐、火災事故責任調查處理為保障的新型消防監管機制,構建科學合理、規范高效、公正公開的消防監督管理體系。(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發展改革委)
(十五)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為牽引,重點整治高層和地下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石油化工企業、農村、學校、醫院、社會福利機構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老舊小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等高風險對象,以及消防車通道、電氣消防安全、電動自行車等領域突出問題,完善全域旅游配套產業消防安全監管措施,實時跟進光伏板、巨型水電站及配套儲能設施、半山酒店等新材料新能源新業態存在的消防安全風險,逐步整治和消除靜態火災隱患(詳細任務見第七節“重大項目”項目一)。(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應急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
(十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風險等級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對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實行政府掛牌督辦,綜合運用行業約談、媒體曝光、聯合懲戒等手段,督促社會單位主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隱患,不斷改善消防安全環境。“十四五”時期,全省每年掛牌的重大火災隱患全部按期整改銷案。(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
(十七)整合社會資源開展協同共治,開展專項治理規范培育消防技術服務市場,分行業領域建立消防技術專家庫和消防技術服務超市,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高校專家參與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健全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制度,發揮保險機構參與火災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作用,利用市場機制調節火災風險。鼓勵超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等高風險場所聘用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優化消防崗位職業技能鑒定制度,提升社會單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持證上崗率,用專業人做好專業事。(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中國銀保監會云南監管局)
三、實施城市消防安全提質升級
(十八)以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為載體,完善城市消防安全風險管控機制,將消防安全納入城市安全風險白皮書,繪制“紅、橙、黃、藍”四色等級消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動態更新、及時發布,完善重大消防安全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對重點人員密集、大客流場所和消防安全風險較高區域進行實時應急監測和管控。(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十九)加快重點產業消防安全改造升級,圍繞先進制造業、現代物流業、健康服務業等萬億級產業和綠色能源、新材料、煙草等千億級產業,引導產業鏈有關企業改造提升傳統工藝技術和生產經營設備,督促企業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確保生產、儲存、運輸、營銷全流程的消防安全。完善并落實高危行業退城入園、搬遷改造和退出轉產扶持獎勵政策,加快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嚴防高危產業威脅城市消防安全。(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應急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二十)結合“美麗縣城”建設,加強城市消防供水體系和消防通道建設,結合城市更新和防洪排澇能力建設,同步實施市政消防供水系統升級改造工程,加快城市新建道路市政管網和市政消火栓建設,全面改造無供水管網市政道路,按照要求增配市政管網和市政消火栓。建立市政消火栓多方共管機制,協力解決市政消火栓建設滯后、消防管網壓力不足、消火栓損壞等問題,提高市政消防供水可靠性。制定出臺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平臺建設標準,推進城市河道、水庫等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平臺建設,形成以城市供水管網和市政消火栓為主、天然水源為輔的城市消防供水體系。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在城市道路新建和改造中設置消防車回車場地和作業面。(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州、市供排水公司主管部門;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二十一)優化城市消防救援隊站布局,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城市消防站設計規范》和“合理分布、多點輻射、規模適度”的原則,綜合城市建成區擴張、人口密度區域性變化、消防安全高風險區域評估、重點產業搬遷轉移、重要交通樞紐新建、“十三五”未建項目滾動實施等因素,采取消防站建設“1+N”模式(中心站+衛星站),因地制宜建成以特勤消防救援站或普通消防救援站為中心、普通消防救援站或小型消防救援站為輻射的覆蓋網絡(詳細任務見第七節“重大項目”項目二)。(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自然資源廳)
(二十二)結合“平安社區”創建和“智慧社區”建設,完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機制,將消防工作融入社區日常工作范疇、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臺,組織發動社區網格員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宣傳工作。建立社區火災隱患整治“吹哨人”制度,鼓勵人民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完善受理、查處、反饋、獎勵等機制。(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公安廳)
四、織密鄉村消防治理網絡
(二十三)健全農村消防工作組織機構,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消防工作主要責任人,縣級消防救援機構可以將部分消防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與之配套的監督檢查權授權或委托鄉、鎮行使,采取分級管理的方式與公安派出所共同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工作。成立由村“兩委”成員牽頭的消防管理組織,按照標準在行政村、村民小組配備消防網格員,強化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宣傳、自我監督等群防群治措施。(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農業農村廳、省公安廳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督促指導)
(二十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隊伍建設,以農村“領頭雁”培養工程為抓手,將農村消防工作作為實施農村黨組織帶頭人整體優化提升行動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村組干部培訓課程,確保農村消防工作既有人主責主抓、更有人才儲備。依托村委會建設農村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服務隊,分類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取水設備和儲水設施,定期開展消防訓練、演練,確保會撲救、會疏散、懂宣傳、懂裝備。(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民政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森林消防總隊)
(二十五)快補鄉村消防基礎設施欠賬,按照云南鄉村振興總體部署,結合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鄉鎮自來水集中供應建設、自然村通硬化路等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分類推進鄉村消防人工水源、消防車通道建設(詳細任務見第七節“重大項目”項目三)。將消防安全納入農村現代能源體系建設統籌考慮,全面實行“以電代柴”、“以氣代柴”,在適宜區段推行低壓電纜改造,減少農村用電、用氣、用火消防安全風險。到“十四五”末,全省鋪設市政供水管網的鄉村100%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設,100戶以上村莊100%完成取水平臺或人工儲水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云南電網公司,省消防救援總隊)
(二十六)統籌實施農村火災隱患治理,鄉、鎮政府定期督促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職能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并組織專職消防隊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等工作,排查糾治顯見性、普遍性火災隱患,著力防范農村新興產業、扶貧產業中的新問題、新風險。依托村“兩委”,建立落實消防安全“十戶聯防”措施,定期組織發動消防網格員開展村內防火巡查工作,重點排查糾治村民違規用火用電、亂堆亂放柴草雜物等易引發火災的突出問題。(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森林消防總隊,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督促指導)
五、提升“四名一文一傳”消防安全水平
(二十七)扎實開展“四名一文一傳”消防勘查評估工作,全面編修訂全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和傳統村落消防專項規劃,同步將涉及“四名一文一傳”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消防救援力量建設等內容統籌納入國土空間等有關規劃,明確建設任務、年度計劃和完成時序。2022年完成歷史文化名城消防專項規劃的編修訂工作,2023年完成歷史文化名鎮、名街的消防專項規劃編修訂工作,2024年前完成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村落的消防專項規劃編修訂工作。(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民族宗教委,省消防救援總隊)
(二十八)研究制定全省“四名一文一傳”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在保護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前提下,按照規劃科學優化調整消防安全空間布局,合理規劃生產、居住、商業等區域,建設公共避難場所和固定的消防宣傳點,適當拆除布局不合理的建筑或障礙物形成防火分隔,在優化改造過程中,逐步將設置在“四名一文一傳”內的易燃易爆場所向外遷移。(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二十九)按照消防專項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消防專篇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差異化完善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市政消火栓或消防高位水池(水箱)、室外消火栓,完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消防車通道建設,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合理修繕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村落的村內道路。確因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的保護需要,無法按照標準和規范設置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的,由消防救援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相應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2022年前完成國家級文物建筑、省級文物建筑的消防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作,2023年前完成歷史文化名城的消防基礎設施改造工作,2024年前完成歷史文化名鎮、名街的消防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作,2025年前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完善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村落的消防基礎設施。(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民族宗教委,省消防救援總隊)
(三十)嚴格執行全省“四名一文一傳”消防安全聯合監管協作機制,常態化落實消防安全會商研判、聯合檢查、督導懲戒、信息共享、宣傳培訓等制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嚴格依法查處,指導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非法生產經營的,依法予以拆除或取締;對于區域性火災隱患突出、消防設施嚴重缺乏的,屬地政府適時掛牌督辦。(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民族宗教委,省消防救援總隊)
(三十一)根據“四名一文一傳”建筑場所保護價值、規模、建筑等級等情況,所在景區管委會或村委會按照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隊伍,定期聯合消防救援機構、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演練,并根據火災風險變化視情況階段性前置消防救援力量。2021年完成歷史文化名城消防應急力量全覆蓋,2022年完成國家級文物建筑、省級文物建筑微型消防站建設,2023年前完成歷史文化名鎮、名街專職消防隊建設,2024—2025年完成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志愿隊或微型消防站建設。(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牽頭負責;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民族宗教委,省消防救援總隊)
第三節 提升各類災害綜合應對處置能力
聚焦云南災害事故發展形勢,分災種抓好應急力量建設、指揮體系建設、救援裝備建設、執勤訓練建設、物資保障建設,確保及時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筑牢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最后防線”。
一、建強應急救援力量體系
(三十二)全面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優化力量布局和隊伍編成,推進消防救援隊伍和森林消防隊伍轉型升級,形成“災種全面覆蓋、力量全域輻射、優勢相互補充”的力量格局。建精1支中國救援云南搜救犬機動專業支隊,重點承擔特殊災害事故、巨災處置和跨國(境)救援任務;建強1支省域救援隊,重點承擔覆蓋全區域、多災種應急救援任務;建實16支市域救援隊,承擔本地區典型災害事故處置。全面建設特種災害專業救援隊伍,提高重大災害事故的專業救援能力。(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森林消防總隊)
(三十三)鞏固壯大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城市、鄉鎮按照標準“應建盡建”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鼓勵全國重點鎮和經濟發達鎮參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提格建隊,符合條件的納入消防救援隊伍統一管理、調度指揮(詳細任務見第七節“重大項目”項目四)。大型發電廠、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大型企業、民用機場、主要港口、公路特長隧道管理單位和儲備可燃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基地,以及距離消防救援力量較遠的大型企業、國家級文物保護的古建筑群管理單位依法建立企業專職消防隊,配齊配強人員、車輛裝備,積極參與社會面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社區按照標準建成微型消防站,全面規范人員值守、裝備配備、日常訓練、應急處置等工作,提升應對處置初期災害事故的基本能力。(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應急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民政廳,省國資委,云南航空產業投資集團)
(三十四)大力支持民間救援隊伍發展,建立完善民間救援隊伍機構注冊、能力測評、組織指揮、行動規程、救援補償等有關機制,納入全省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體系,與全省綜合性常備應急救援力量適時開展業務交流、培訓協作,提升隊伍救援能力,促進隊伍有序良性發展。(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應急廳、省民政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森林消防總隊)
二、優化響應處置指揮調度體系
(三十五)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央地方分級指揮和應急隊伍技術指揮相結合的指揮模式”的要求,各級政府切實承擔應急救援分級指揮職責,統籌協調各方應急力量;消防救援隊伍全面承擔技術指揮職責,建立消防救援隊伍與水利、氣象、地震、自然資源等部門信息共享、會商研判、分級響應、聯訓聯演等常態化機制。在昆明市、紅河州、大理州建立區域性應急救援中心,基本完成基礎設施建設、裝備物資配備及人員招錄,完善滇中、滇南、滇西滅火救援協作區聯勤聯動機制,優化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指揮制度和5小時滅火救援圈、跨區域救援指揮制度,逐步整合監測預警、力量調集、物資調配等作戰要素,建立與“災害大省”相協調的防抗救“三位一體”應急救援指揮調度模式。(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森林消防總隊,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氣象局、省地震局)
三、構建與災害形勢相適應的裝備體系
(三十六)按照“立足實戰、注重質量、提高效能”的原則,科學開展救援裝備建設評估論證,加強裝備市場準入、采購驗收、使用管理、維護保養、退役保養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統型各類裝備外形尺寸、結構形式、主要參數,聯合裝備制造企業建立滇中、滇西、滇南3個區域性消防車輛器材裝備維修中心,重點實施常規裝備提質升級工程、特種災害裝備達標配備工程,實現消防救援裝備尤其是消防車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轉變,構建與當地經濟發展、國土空間規劃、產業布局和災害事故特點相適應的救援裝備體系(詳細任務見第七節“重大項目”項目五)。(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森林消防總隊)
四、創新應急救援職業化訓練模式
(三十七)完善應急救援、消防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和專業救援分級測評工作,分專業、分崗位開展國家消防員和政府專職消防員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實現全省政府專職消防員100%持證上崗;根據國家有關要求,適時組織消防救援人員參加應急救援員職業技能鑒定;有序組織各類災害救援專業隊參加專業救援能力測評,全省地震救援重型搜救隊完成國家級地震救援專業隊考評驗收工作。鼓勵具備有能力的民間救援組織積極參加應急救援、消防職業技能鑒定和專業救援分級測評。(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森林消防總隊,省應急廳)
(三十八)加強消防訓練基地建設,集中資金和力量將昭通市消防綜合訓練基地建設成國家水域救援訓練中心和輻射滇川黔的應急救援基地,重點打造國家山岳救援昆明大隊綜合訓練設施及昭通大山包、昆明牯牛山、大理漾濞石門關、麗江玉龍雪山、怒江老虎跳峽谷、迪慶高海拔雪山6個山岳救援實訓基地,依托省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接續推進省級消防綜合訓練基地建設,依托中國救援云南搜救犬機動專業支隊接續推進國家級、省級高原搜救犬訓練中心建設,在玉溪市新平縣建設省級陸搜及山難消防救援培訓基地;接續推進城市綜合體火災撲救專業訓練基地(昆明市)、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專業訓練基地(曲靖市)、石油化工火災撲救專業訓練基地(楚雄州)、各類災害事故處置救援專業訓練基地(大理州)建設,根據玉溪市、保山市、麗江市、普洱市、臨滄市、紅河州、文山州、西雙版納州、德宏州、怒江州、迪慶州11個州、市級綜合訓練基地定位,不斷完善專業化訓練設施,開展各類災害事故實戰化訓練,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
(三十九)培育應急救援培訓產業和專業訓練機構,重點支持從事基礎體能、消防技能訓練和水域搜救、建筑物坍塌搜救、山地繩索救援、礦山隧道救援、危化品處置、社區居民自防自救等領域的職業訓練機構發展,形成集服務專業救援隊伍集訓、從業人員資格培訓和社會救援常識推廣為一體的應急培訓產業體系。(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五、完善應急救援戰勤保障體系
(四十)按照“服務本域、輻射周邊、遂行保障、即調即用”的原則,建設“1+4+2+2+2”的戰勤保障體系。在省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建設1個省級戰勤保障消防站,在各州、市建設16個戰勤保障消防站,并作為特別重大災害應急響應現場指揮部戰勤保障編組、省內協作區戰勤保障基地和機動保障單位,承擔平時應急物資儲備配發、裝備巡檢與維修、社會聯勤資源管理和戰時生活保障、技術保障、運輸保障、衛勤保障、聯勤保障等職能。(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
(四十一)圍繞應對處置重大災害事故遂行保障的實際需要,建立以消防救援隊伍應急裝備物資總隊儲備中心、總隊級儲備庫、支隊級儲備庫、戰勤保障消防站儲備庫為主,以省、州市級政府應急物資儲備、消防裝備物資生產企業協議儲備和其他社會供應渠道聯動存儲為補充的應急裝備物資保障體系。實行應急物資集成化倉儲、信息化管理、模塊化打包,完善緊急運力調集協調、跨區域優先通行等機制,統籌運用高鐵、航空和大型物流等多元化運輸方式,全面提高跨區域、成建制遠程投送的機動能力,確保快速抵達、全域作戰。(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森林消防總隊,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中國鐵路昆明局,云南航空產業投資集團)
第四節 加大信息科技支撐力度
堅持創新在全省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信息科技作為消防治理、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戰略支撐,緊緊抓住新一輪技術革命的契機,著力加強消防科研工作,深入研發應用消防工作數字化系統和平臺,推進全省消防工作和隊伍建設創新發展。
一、深化“數字消防”建設
(四十二)在應急管理部和消防救援局關于消防信息化建設的“四橫四縱”總體框架下,將云南消防信息化建設全面融入“數字云南”建設、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和“云上云”計劃,從消防感知網絡、基礎通信網絡、數據支撐體系和業務應用體系4個方面建設入手,廣泛應用視頻感知、智能傳感、溫度傳感、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監測、無線射頻、圖像識別、軌跡監測、智能巡查等技術手段和設施設備,實時匯集消防工作和隊伍建設有關數據,完成我省“全國消防一張圖”建設,推廣應用消防救援APP、消防模型算法基礎支撐平臺,重點在火災防范領域建設消防物聯網,在應急救援領域建設智能指揮系統和應急通信體系,在隊伍建設領域建設智能管理系統,切實強化信息科技賦能,實現火災防控精準化、應急救援智能化、公眾服務便捷化、隊伍管理精細化(詳細任務見第七節“重大項目”項目六)。(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發展改革委)
二、提升消防科技工作水平
(四十三)以公共消防安全和綜合應急救援需求引領科技攻關,采用目錄、清單等形式明確消防科技發展方向和消防產品市場需求,引導社會資源投向消防技術研究、消防產品研發、消防科技攻關等領域。依托云南消防救援隊伍培育一批高素質、研究型的消防專業技術人才,鼓勵消防救援人員申報國家級科研項目,推動省級科研項目不少于2個,促進科研成果快速轉化為實踐成效。(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四十四)鼓勵云南消防科研機構和開設應急管理、消防工程等專業的高校,與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和天津、上海、沈陽、四川消防研究所等科研機構開展項目合作、學術交流,推動消防先進技術和科研成果向云南轉移。(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三、培育發展消防應急科技產業
(四十五)完善消防科技協作創新機制,支持消防救援機構與省內社會科研機構、企業、高校開展深入合作,通過共建實驗室、研發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形式,建設政、產、學、研、用為一體的消防科技攻堅和成果推廣平臺。結合云南先進制造業、數字經濟產業規劃布局,加快引進消防裝備制造、特種車輛生產、大數據智能分析、云計算模型研發等領域的優質企業,鼓勵和支持昆明、曲靖、玉溪、昭通、楚雄、紅河、大理等州、市依托現有開發區,發展消防先進裝備制造和消防物聯網產業,形成消防智能家居設備、企業用火用電智能監測設備、應用無線射頻技術消防裝備、新型消防救援車輛等消防產品生產供應鏈條,搶占消防應急產品市場,推動高精尖消防裝備國產化。(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第五節 大力培育和繁榮消防安全文化
堅持將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作為消防工作的重要內容,培育和繁榮消防安全文化、構建人文消防環境,大力提升全社會應對消防安全風險和各類自然災害的能力和韌性,營造人人懂安全、愛消防的良好氛圍。
一、擴大消防安全精準宣傳覆蓋面
(四十六)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的重要指示要求,將消防安全宣傳納入普法教育、國民安全教育、城鄉科普教育范疇和農業生產技術培訓、農民務工技能培訓內容,利用農村喇叭、廣播、櫥窗、板報、標語和短信平臺定期宣傳消防安全常識和警示案例,實現消防安全宣傳有效覆蓋。(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委宣傳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廣電局)
(四十七)以增強識災辨災和自防自救能力為重點,大力實施行業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訓工程、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素質提升工程和消防志愿者精準宣傳幫扶計劃,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注消防、全民參與消防的良好氛圍。2023年、2025年分別開展1次居民消防安全知曉率抽樣調查,城市、鄉村消防安全知曉率分別不低于80%、70%。(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
(四十八)打造消防安全宣傳新媒體矩陣,充分利用政務網站和互聯網傳媒平臺,搭建省、州市、縣三級網絡宣傳矩陣,通過大數據算法面向公眾分類精準推送消防安全常識、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知識等資訊,強化消防安全信息傳播效能;提升傳統媒介消防宣傳影響力,創新豐富電視、廣播、報刊消防安全節目和專欄內容,支持消防安全公益廣告、公益海報在各類宣傳平臺優先播放、優先刊登,全方位覆蓋公眾消防安全信息接收渠道。(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委宣傳部)
二、優化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公共服務
(四十九)大力推進消防全媒體中心建設,加大消防救援機構和全省政務系統融媒體中心的融合創新力度;因地制宜建設應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主題公園、文化廣場、餐廳或街區,支持村、社區設立多種形式消防宣傳教育站點和流動宣傳服務站;引入VR虛擬現實、大數據等技術,開發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網絡體驗平臺;大力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開辦社會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機構,鼓勵有資質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開設與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專業課程,并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向單位、企業和公眾提供消防安全培訓服務,不斷提升消防宣傳培訓公共服務質效。(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自然資源廳、省民政廳、省教育廳)
三、推動消防安全文化繁榮發展
(五十)堅持將消防安全文化融入全省公益文化、民族文化、生態文化建設,鼓勵支持創意設計、影視制作、工藝美術等文化服務企業,創作以倡導消防安全文化、弘揚消防救援精神為主題的文化作品,每年推出1—2部有社會影響力的消防微電影、消防情景劇;廣泛發動省文聯、省作協和地方演藝團體創作消防題材文藝作品,定期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工作獎項評選和優秀消防文藝作品征集推廣活動,以消防安全文化培樹消防安全意識、引領消防安全潮流。(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委宣傳部)
第六節 夯實綜合保障基礎
圍繞消防安全工作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關鍵環節,在人才保障、待遇保障、外事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完善保障機制、夯實保障基礎、提升保障能力,為全省消防救援事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綜合保障支撐。
一、加強消防人才隊伍建設
(五十一)完善消防救援人員招錄、引進機制,在消防指揮員、消防員招錄等工作上突出專業導向,從源頭上招錄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提升專業人才供給精度。整合各類教育培訓資源,完善管理指揮干部、專業技術干部和消防員3類培訓模式,構建院校教育、崗位實踐、職業培訓“三位一體”的人才培養體系。規范消防專業人才庫建設工作,實施專業人才重點培養工程,加強和保留應急救援、消防科技等領域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消防人才隊伍。探索建立消防救援隊伍干部培養交流機制,將消防救援干部納入地方黨政干部培訓、交流、掛職范圍。(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五十二)實施“社會消防人才培養”計劃,加強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將符合條件的消防行業人才納入云南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劃,支持省消防協會定期組織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集中培訓,不斷提升社會消防人才業務素質。支持省內高校開設消防有關專業,鼓勵已設有消防專業的高校與消防救援機構、應急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交流合作,深化消防專業教育教學改革,建立健全社會消防人才輸送體系。(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應急廳)
二、加強消防工作經費和職業待遇保障
(五十三)按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經費管理暫行規定有關要求以及云南省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修訂云南省消防救援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完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經費管理機制,加大省級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消防工作經費補助力度并探索建立相應機制,確保消防經費管理制度和保障水平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財政廳,省消防救援總隊)
(五十四)認真落實《云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工作的通知》(云政辦發〔2019〕79號),重點解決好指戰員子女入學、落戶遷戶、看病就醫、績效獎勵、家屬隨調、退休保障等難題,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人員納入全省各級黨政表彰獎勵體系,激勵廣大消防指戰員忠誠履職、許黨報國。強化消防職業健康保障,建設云南省消防職業健康中心,建立全省消防指戰員在職、離職跟蹤檢查與健康指導機制,定期開展衛生與運動健康培訓,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重大疾病和職業病發生。(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應急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
(五十五)做好其他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的配套保障工作,加大鄉鎮、行政村消防工作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經費保障投入,建立基層組織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工作補貼制度和鄉鎮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民間救援隊參與應急救援任務物資損耗補償機制,并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因參與應急救援不幸犧牲的要依法評定為烈士、給予撫恤,因公受傷的要依法認定工傷、給予賠償。(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財政廳、省應急廳、省退役軍人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
三、加強消防工作外事合作
(五十六)圍繞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和云南加快建設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等重大戰略,以加大邊境城市消防合作為牽引,建立與緬甸、老撾、越南等毗鄰國家跨境聯合執法、跨境聯合救援、跨境物資保障、跨境應急通信、跨境交流學習等消防工作機制,逐步實現各國邊境城市之間消防裝備型號互通、消防規范標準互同、重大災害救援互助、應急物資儲備互補,更加有效應對區域性跨境災害事故和消防安全風險。持續做好沿邊、跨境新產業項目消防安全服務保障工作,重點防控跨境物流倉儲、油氣運輸管線、綠色能源開發等建設項目的消防安全風險,助力全省沿邊地區開發開放、安全發展。(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外辦)
第七節 重大項目
一、綜合治理高風險領域消防安全
(五十七)實施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工程。圍繞“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制度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消防救援機構要在全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消防標準化管理達標考評,督促有關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行主體責任,2021年80%以上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完成達標建設,2022年100%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完成達標建設,到2025年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水平持續提升,行業部門監管能力顯著提高。
(五十八)實施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程。建立高層多產權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全流程工作機制,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高層建筑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督促工程施工現場主體落實安全制度;自然資源部門要依法加強對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車通道、防火間距等消防安全要素的規劃審查;文化和旅游部門要依法加強高層建筑內文化娛樂場所的消防監督管理;消防救援機構要督促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職承諾制度,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和應急疏散演練,督促產權、管理單位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各項制度;民政、教育、衛生健康、商務、交通運輸、應急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切實加強本行業領域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2021年重點解決高層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2022年建立完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到2025年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十九)實施大型商業綜合體達標創建工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大型商業綜合體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督促工程施工現場主體落實安全制度;文化和旅游部門要加強對大型商業綜合體內文化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商務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督促大型商業綜合體管理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將各管理部門、各類店鋪、崗位員工消防安全達標任務作為企業內部績效考核、運營管理考核重要指標,建立以功能分類分區和店鋪為單元的網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實行消防設施、餐飲場所、重點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并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定期開展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每半年組織1次消防演練。2021年70%的大型商業綜合體完成達標創建,2022年100%的大型商業綜合體完成達標創建。
(六十)實施地下軌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工程。交通運輸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督促指導昆明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等管理單位部署開展城市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大提升專項行動,綜合客流高峰、建筑結構、安全出口、疏散路線、通風照明條件、電氣設備和地鐵站周邊消防救援資源布局等關鍵要素,完成所有地鐵站點的風險評估,并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進地下軌道交通安全疏散及應急救援能力,構建由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勤聯動的綜合應急救援體系。
(六十一)實施石油化工企業消防安全提升工程。應急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督促石化企業定期開展消防安全風險自查評估,針對中緬油氣管道、安寧石化煉油項目等重大危險源,完善風險管控措施,優化危化品生產工藝技術,對標更新改造老舊消防設施器材,依法建成企業專兼職消防隊,建立安全事故工藝應急處置機制和危險物料、危險工藝交底機制,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綜合演練,確保生產儲存各個環節消防安全。
(六十二)實施老舊小區、城中村、出租房消防安全改造工程。各級政府要將市政消火栓建設、老舊電纜線路改造、天然氣入戶管網維保、消防車通道拓寬、惠民停車設施新建、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及充電裝置建設等工作納入城鎮老舊小區、城中村、出租房改造和“平安社區”創建工作,持續深化老舊小區、城中村、出租房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到2025年老舊小區、城中村、出租房消防安全條件極大改善。
(六十三)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消防安全保障工程。距離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較遠的1萬人以上規模安置點,當地政府至少建設1個消防救援站(含小型站);距離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較遠的3000人至1萬人規模安置點,消防救援機構要指導安置點社區或物業服務企業建設1個微型消防站,視情況階段性前置消防救援力量;距離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較遠的1000人至3000人規模安置點,消防救援機構要指導安置點社區或物業服務企業建設1個微型消防站;距離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較遠的1000人以下規模安置點,消防救援機構要指導安置點社區或物業服務企業建設1支志愿消防隊。水利、農業農村部門要因地制宜建設安置點消防高位水池,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建設單位要按照消防技術規范要求建設室外消火栓,易地扶貧搬遷和鄉村振興工作部門要督促安置點幫扶企業招聘消防設施操作員,安置點社區要明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家入戶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二、加強消防救援隊站建設
(六十四)“十四五”時期,整合各方面資源,建好國門、邊境、涉藏地區等特色消防救援站,新改擴遷建94個消防站(新建67個,改擴遷建27個),其中,新建特勤站3個、一級站8個、二級站24個、小型站32個。
三、快補農村消防基礎設施短板
(六十五)針對城市近郊區的鄉村和各類產業園區、創業園、特色小鎮周邊村落,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應建設消防高位水池,當地供排水公司主管部門應配套建設室外消火栓,交通運輸部門應配合及保障消防車通行,各地鄉、鎮政府應推動村委會拓寬村內道路、清除障礙物和限高,確保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水平與鄉村發展形勢相適應。
(六十六)針對現有規模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將存續的一般村莊,因地制宜完善農村消防基礎設施,水利、農業農村部門應在有河流經過的村莊建設消防取水平臺、無水源村莊建設消防儲水設施,交通運輸部門應重點推動30戶以上自然村、組通硬化路便于小型消防車通行,各地鄉、鎮政府應推動村委會拓寬村內道路、清除障礙物和限高;有條件的地區,水利、農業農村部門應統籌建設消防高位水池,當地供排水公司主管部門應配套建設室外消火栓;交通運輸、農業農村部門應推動村委會完善消防車入村通道。
(六十七)針對邊境鄉村和邊境民族風情小鎮,結合興邊富民、守邊固邊工程和邊境沿線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國門村寨創建工作,大力加強村寨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民族宗教、水利、農業農村部門應推動有河流經過的村寨建設消防取水平臺,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做好土木結構特色民居、民族傳統雕塑等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交通運輸部門應加強沿邊地區農村公路建設保障消防車通行;有條件的地區,水利和農業農村部門應建設消防高位水池,當地供排水公司主管部門應配套建設室外消火栓,交通運輸部門應按照消防通道標準建設沿邊道路,不斷改善邊境村寨消防安全條件。
四、強化城市政府專職消防隊和鄉鎮消防隊建設
(六十八)實施城市政府專職消防隊提質強能工程。按照一級、二級消防救援站配備25名專職消防員、小型消防救援站配備15名專職消防員的標準,根據全省“十四五”新建消防救援站情況,新增城市政府專職消防員1295人,總體規模穩定在3400人左右;落實崗前、在崗、晉級常態化職業培訓制度,全面實行消防員職業技能鑒定持證上崗,定期開展季度考核和比武競賽,切實提升城市專職消防隊獨立執勤戰斗能力,逐步實現單編執勤管理。
(六十九)實施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達標創建工程。按照《鄉鎮消防隊》(GB/T35547-2017)標準,結合我省實際,開展新一輪達標創建工作,按照招收專兼職隊員、開展營房營區建設、配齊消防救援裝備、提高待遇保障的有關標準,實現一級和二級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和鄉鎮志愿消防隊達標創建率全部達到100%。
(七十)著力解決政府專職消防隊和人員事業編制。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和實行單編管理的城市政府專職消防隊應依法登記為事業單位,城市專職消防隊至少配備3名業務骨干為事業編制人員,一級和二級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至少配備2名事業編制人員、鄉鎮志愿消防隊至少配備1名事業編制人員為業務骨干。
五、優化消防救援裝備建設
(七十一)實施應急救援常規裝備提質升級工程。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實行防護類、滅火類、偵檢類、警戒類、救援類等裝備器材對照標準“退補同步”和消防車輛換代“一站一策、一車一計”,新購裝備質量性能達到新頒布技術標準要求,優先配備性能好、功率大的“高精尖”消防車,杜絕新購車輛“同類替換”報廢車輛。到2025年,全省所有消防救援站應急救援裝備器材保持100%配備率和100%完好率。
(七十二)實施特種災害裝備配備達標建設工程。針對“高低大化”火災和地震、洪澇、泥石流、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救援任務,按照特種災害消防專業救援隊伍建設標準,分災種分類別加強應急救援裝備配備,100%達到特種災害救援裝備配備標準,提升應對各類復雜災情的實戰能力。
六、實施“數字消防”建設重點工程
(七十三)實施大數據建設工程。在省消防救援總隊建設集中高效、靈活擴展、安全可靠、運維簡便的消防大數據中心,整合硬件資源,實現基礎設施虛擬化和資源池化管理,將多源異構的消防業務系統數據庫數據、行業部門共享交換的數據接入到數據治理系統中進行數據融合治理,逐步建立動態拓展、按需分配、快速部署、統一管理的硬件資源服務體系,與省和各州、市大數據中心數據互聯互通。
(七十四)實施消防物聯網監測系統建設工程。應用溫度傳感器、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測等感知設備,將傳統消防系統中的設施設備與消防安全監管所需的信息數據相鏈接,準確采集單位基本情況和履責信息,向行業監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社會單位以及網格員,配套提供工作部署、隱患推送、流程引導、態勢預警和風險提醒等服務,并將消防監督管理模塊融入基層綜治、社區治理、網格化管理、物業管理等政務信息化平臺,不斷優化消防監管方式。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省消防物聯網統一組網,初步實現消防安全遠程智能監管。
(七十五)實施智能接處警和指揮系統升級改造工程。運用語音識別、智能檢索、定位導航等技術改造消防接處警系統,智能識別災害類型、災害場所、被困人員、響應等級等作戰要素,通過對歷史災情的關聯、學習和迭代,智能生成調度方案,一鍵調出力量,實現精準接報、精準調度;深化全省實戰指揮系統“一張圖”建設應用,逐步將各類數據資源統一匯聚至“一張圖”,拓展移動作戰指揮終端功能,直觀展示作戰力量位置、救援裝備狀態、戰斗人員體征等感知信息,實現多維度、多角度圖像融合和戰場的“透明化”;升級智能指揮系統,研發應用災情模擬、智能調度、分析研判、風險預警、專家支撐、決策建議等算法模型,在救援作戰指揮過程中有針對性地推送智能分析結果,為各類災害事故處置指揮決策、態勢分析、信息研判提供智慧化支持。
(七十六)實施應急通信體系建設工程。優化應急通信裝備配備結構和布局,按照標準配齊衛星電話、北斗有源終端、雙模單兵、音視頻布控球、雙光無人機、超輕型衛星便攜站、語音圖像自組網,以及前突通信車、動中通衛星通信車等關鍵通信裝備,加強察打一體無人機、骨傳導通訊器、應急通信滾塑箱等高精尖通信裝備器材研發應用,與有關通信公司建立聯勤響應協作機制,改進選點通信、地面中繼、空中組網、反向覆蓋等全新應急通信手段,有效提升“全天候、全地域、全災種”應急通信保障能力。
(七十七)實施智能管理系統建設工程。在統一架構和標準服務下,運用物聯網、移動互聯網、行為識別等信息化手段,分類自主研發全省消防救援隊伍管理所需的應用系統,自動化、智能化、移動化采集人、車、物及行為等數據,實現隊伍、人員管理全過程記錄,績效評價多維度分析,財務管理全流程監控,車輛裝備全要素管理,營房管理全過程掌控,實時網絡呈現隊伍管理動態、預測安全風險隱患、發布安全預警提示、通報隊伍管理情況,切實減負增效、提高效率。研發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系統,實時掌握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執勤實力,嚴格規范人員編制調配、進退走留、工資保險、日常訓練、考核績效等工作,實現動態化管理。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總體要求,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的消防工作責任制,把消防救援事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政府工作目標責任統籌推進。各地要制定《規劃》的具體實施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跟蹤出臺配套政策措施,細化分解主要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工作標準、完成時限,加強推進落實。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統籌領導,從政策上、保障上給予支持,指導下級政府開展好消防工作。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適時召開聯席會議,分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勢,進一步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火災警示約談、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重大問題抄告反饋等制度,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第二節 強化分工協作
各級政府要定期召集發展改革、公安、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部門召開協調會,掌握《規劃》的實施進展情況,協調解決《規劃》實施中的困難,按照進度嚴格推進落實各項工作。《規劃》項目牽頭負責部門要協同其他有關部門,認真分解任務、細化工作責任、推進項目落實;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將消防重大任務、重點工程和重要項目納入本部門專項規劃,實現規劃目標一致、任務統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自然資源部門要按照國土空間規劃,預留消防站、訓練基地等項目規劃建設用地,建立規劃審批時同步配套建設消防站等基礎設施工作機制,保障項目建設落地,同時探索差別化用地政策,優先保障《規劃》確定的建設項目用地;財政部門要將消防事業發展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能;消防救援機構和其他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職,確保各項任務目標如期實現。
第三節 健全監督機制
各級政府要把《規劃》實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中部署推動,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消防工作調研,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議案和提案。上級政府要定期對下級政府和本級職能部門落實《規劃》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要加強對《規劃》的宣傳,引導發動公眾參與《規劃》的實施和監督,形成關心、支持、參與《規劃》實施的濃厚氛圍。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每年檢查1次實施情況,并向上一級政府專題報告本地消防工作及《規劃》的落實情況。借助社會力量和人才,開展消防安全重點課題攻關和技術創新,解決重大消防安全難題,推動《規劃》有效落實。建立《規劃》實施評估制度,加強《規劃》實施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分析存在問題,完善評價機制,適時對《規劃》進行調整和修訂,定期通報《規劃》執行情況,切實保障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第四節 嚴肅責任追究
各級黨委政府要將《規劃》實施納入消防安全工作評價考核體系,年底對當年實施情況進行考評,定期督查《規劃》執行效果,對執行不力的給予曝光和嚴肅問責。要建立《規劃》執行“黑名單”制度,對《規劃》確定的工作任務不完成、完成質量不高的,對有關黨委、政府及職能部門進行督辦,并對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問責處理。要建立《規劃》執行公益訴訟檢察機制,對《規劃》項目任務推進遲緩或拒不執行,且涉及公益訴訟檢察受理范圍的,由項目實施單位同級檢察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履行職責,收到檢察建議書后仍未依法履行職責的,由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保項目有序推進、《規劃》執行到位。
附件:
1.云南省“十四五”時期消防救援事業重點建設項目庫
2.云南省“十四五”時期消防救援站建設規劃表
3.云南省“十四五”時期主要消防車輛裝備建設規劃表
4.云南省“十四五”時期室外消火栓建設規劃表
5.云南省“十四五”時期加強農村消防安全能力規劃表
6.云南省“十四五”時期提升“四名一文一傳”消防安全水平規劃表
7.云南省“十四五”時期提高公眾消防安全素質規劃表
8.云南省“十四五”時期應急裝備物資儲備規劃表
9.云南省“十四五”時期鄉鎮消防隊達標建設任務規劃表
10.云南省“十四五”時期城市政府專職消防員發展規劃表
11.云南省“十三五”時期火災形勢圖
12.名詞解釋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附件11
附件12
名 詞 解 釋
一、“兩個堅持、三個轉變”:堅持預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由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消防部隊退出現役,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后組建成立的應急救援隊伍。
三、人為因素火災發生率:是指因生活用火不慎、吸煙、玩火、違反安全規定和違反電器安裝規定5項原因引起的火災占火災總數的比率。
四、“四名一文一傳”:是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文物保護單位,傳統村落。
五、“三合一、多合一”:“三合一”是指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場所混合設置在同一空間內的建筑。“多合一”是指在上述基礎上又增加其他功能區的建筑,如:辦公室、廚房等。
六、“證照分離”:是指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各有關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審批的改革。
七、“兩嚴兩準”:在中辦、國辦印發的《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中明確了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實行嚴肅的紀律、嚴密的組織,按照準現役、準軍事化標準建設管理。
八、消防崗位職業技能鑒定: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消防行業職業技能標準和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消防行業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九、“吹哨人”制度:是指知情人報告制度,能夠盡早發現并解決問題,大幅降低監管成本。
十、穿透式監管:原指證監會的一種監管模式,監管部門可以看穿投資者的證券賬戶,清楚掌握每一個賬戶的情況。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務會議中王予波省長指出:“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聚焦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開展穿透式監管,全力抓好森林草原和城鄉防滅火工作,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和事故發生。”
十一、“直過民族”:是指新中國成立后,未經民主改革,直接由原始社會跨越幾種社會形態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的民族。
十二、“四好農村路”:是指把農村公路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逐步消除制約農村發展的交通瓶頸。
十三、微型消防站:是指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社區、街道、農村按照“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的標準建立的志愿消防隊伍,實現有效處置初期火災的目標。
十四、消防安全“十戶聯防”措施:是指在村民中指定消防聯勤人員,以10戶為單位定期輪值開展消防安全自檢自查。
十五、“高低大化”:是指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大型綜合體和化工場所。
十六、消防隊站建設“1+N”模式:是指以現有的1個特勤或普通消防救援站為中心,N個普通或小型消防救援站為輻射的建站模式,形成“一站多點、以點覆面”的消防隊站體系。
十七、隊伍編成:是指在執行應急救援任務中對參與任務的力量進行臨時組合形成的有機整體。
十八、消防安全“明白人”:是指單位中掌握消防安全情況、懂消防安全管理、掌握消防安全技能、熟悉消防安全處置程序的人員。
十九、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2018年11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向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旗并致訓詞時強調,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作為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和國家隊,承擔著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重要職責。
二十、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指除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外,其他具備應急救援能力的單位或組織,例如: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
二十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指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撲救初期火災的能力、組織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傳教育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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