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市“智慧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及運維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
克拉瑪依市“智慧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及運維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
來源: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
“智慧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以下簡稱遠程監控系統)是加強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科技手段,對強化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前移火災預防關口,快速處置火災,提高城市防控火災的綜合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克拉瑪依市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等法律法規和工作要求,克拉瑪依市已建立市級“智慧消防”監管平臺和大數據庫。結合社會單位接入情況,還存在系統建設應用發展不平衡、標準不統一、功能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為切實推進和規范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實體化運行城市綜合消防監控中心,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克拉瑪依市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堅持科學規劃,突出重點,統一標準,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以遠程監控系統為技術支撐,建立起功能完善、監控全面、管理規范、預警及時、處置高效的城市綜合消防監控中心,形成火災事故防控、預警、處置的三維一體長效機制,實現全時段、全領域、全方位、全要素的科技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助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消防救援機構監督執法質效和滅火救援快速反應能力,提升全社會預防和抵御火災事故的能力。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克拉瑪依市行政區域內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及其它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但設置無線智能報警系統(如智慧型可燃氣體探測器、智慧型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的單位或居民住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系統運維單位、設備安裝單位、消防救援機構等。
三、系統功能
遠程監控系統應當符合《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技術規范》(GB50440—2007)國家標準,具備下列功能:
(一)監控報警。實時監控聯入克拉瑪依市消防物聯網監測平臺的單位(以下簡稱聯網用戶)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時準確地將確認的火災報警信息傳送至消防通信指揮中心或其他接處警中心,提高火災報警的及時性、可靠性和準確性。
(二)設施巡檢。實時巡檢聯網用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其他自動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態,及時發現設備運行故障,確認故障類型和故障狀態,通知聯網用戶及時維修保養,提高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率和運行率。
(三)動態服務。聯網用戶運用遠程監控系統平臺實施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落實崗位責任制,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實時掌握單位的火災報警信息和自動消防設施運行狀態,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和設備故障,提高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信息服務。消防救援機構通過遠程監控系統的信息查詢接口,及時了解單位火災報警、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消防安全管理等動態情況,分析研判火災形勢以及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消防監督執法重點,提高消防救援機構的執法效能。
四、建設標準
為適應不同規模、不同性質、不同火災危險性的建筑或單位,遠程監控系統建設標準分為標準型和基礎型。標準型建設指引適用于自動消防設施齊全的建筑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高層建筑、地下建筑、火災高危單位、石油化工企業、商業綜合體和公眾聚集場所等規模較大、火災風險性較高的建筑(單位);其他建筑(單位)適用于基礎型建設指引。(詳見附件1、2)
采用標準型建設指引的,應能接入克拉瑪依市“智慧消防”物聯網監管平臺,實現實時監控、實時報警、實時可視、實時聯動處置的功能,并經屬地消防救援機構達標驗收后,消防控制室在落實二十四小時值班的基礎上,每班可以為一人。采用基礎性建設指引的,也應接入克拉瑪依市“智慧消防”物聯網監管平臺,消防控制室落實二十四小時值班且每班不應少于兩人。
(一)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高層建筑以及其它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遠程監控系統設置標準:
1.火災自動報警遠程聯網監控系統。每套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上應安裝1套用戶信息傳輸裝置,實現設備狀態實時監測、火災隱患實施報警等消防前端設備感知數據的匯集功能。
2.建筑自動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監控系統。能夠監測:火災探測報警系統、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泵供水方式)、氣體滅火系統、細水霧滅火系統(壓力容器供水方式)、泡沫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機械防煙排煙系統、防火分隔設施(防火門及防火卷簾)、消防電梯、消防應急廣播、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電源、電磁閥等消防設施的工作運行狀態。
3.消防用水實時監控系統。能夠實時監測: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消防水池、高位水箱、室外消火栓系統等消防用水設施的壓力、液位信息。
4.智慧用電實時監管系統。能夠實時接收電氣線路電流、電壓和溫度的預警信息。
5.遠程可視化監控系統。主要包括消防控制室離崗監測系統、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兩房兩室)視頻監控系統、廚房動火離人報警系統。能夠實時傳輸視頻監控信息。
6.消防通道監測系統。主要包括消防車通道占用警示系統、消防疏散通道監測系統。能夠接收監控消防車通道和室內疏散走道的報警信號,實現對車輛、人員或其他物品的檢測、抓拍和預警提醒功能。
7.電梯阻車系統。能夠實時接收監控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報警信息。
(二)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但設置無線智能報警系統的單位遠程監控系統設置標準:
1.無線智能報警系統。能夠實時接收可燃氣體、煙霧報警信息。
五、工作職責
遠程監控系統建設運營應充分發揮市場導向作用,建立良性競爭機制,不得指定消防技術服務單位,不得搞壟斷經營,聯網用戶可自由選擇消防技術服務單位,確保遠程監控系統建設運營健康發展。要以消防安全“三級監管”模式為抓手,實體化運行城市綜合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做好系統應用、管理工作,運維單位應當與聯網用戶簽訂技術服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各自職責。
(一)消防救援機構職責
1.運用遠程監控系統平臺對轄區社會單位開展“互聯網+”監管。
2.督促社會單位安裝消防物聯網設施設備,將消防物聯網設施設備運行情況納入消防監督檢查內容。
3.監督消防技術服務單位運用遠程監控系統處理聯網用戶消防安全隱患和報警信息,確保單位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4.定期對遠程監管平臺和消防技術服務單位進行考核通報。
5.定期對平臺收集數據進行分析和整理,服務社會面火災防控工作。
6.對系統長期未保持完好有效或拒不配合安裝、使用、維護的聯網用戶,責令改正,同時函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7.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保密制度,嚴防網絡安全事故。
(二)消防物聯網監管平臺(運維單位)職責。系統平臺應建立健全各項運行管理制度,履行以下職責:
1.組建平臺運維管理團隊,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提供專人負責平臺的運維管理工作。
2.定期對系統進行檢查、測試,確保聯網用戶信息傳輸裝置與遠程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及時處理網絡或系統故障,并將相關信息告知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救援機構。
3.負責平臺日常升級維護和基礎信息錄入工作。
4.負責系統終端設備運維工作,配合安裝單位完成終端硬件調試、接入,及時處理系統終端硬件故障等工作。
5.保障聯網用戶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其他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對確認的真實火警信息應及時推送至平臺,并及時通知聯網用戶和消防技術服務單位處置。
6.負責對聯網用戶報警監控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定期向消防救援機構和聯網用戶提供分析報告。
7.建立可供消防救援機構查詢的聯網用戶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接口。
8.指導消防技術服務單位、聯網用戶做好系統運行管理工作,對消防救援機構、消防技術服務單位、聯網用戶提供技術培訓。
9.對可預見原因可能影響聯網用戶信息接受和傳輸的,或者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的,應提前通知消防救援機構和聯網用戶,并按有關規定做好處置工作。
10.反饋運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并提出可行性建議。
11.恪守職業道德,不得泄露聯網用戶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12.完成消防救援機構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消防技術服務(安裝維護)單位職責
1.安裝維護單位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遠程監控設備的原理、應用與操作,保證安裝使用的設備屬于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
2.熟練掌握應用遠程監控設備、監管平臺PC端和APP端的功能。
3.安裝使用的終端設備能與遠程監控系統進行實時數據對接,確保聯網用戶數據傳輸正常,并納入平臺進行統一管理。
4.協助聯網用戶及時處理平臺反饋的報警、故障等信息,對未按照規定開展管理工作的聯網用戶,安裝維護單位應及時提醒。
5.在本地應有相關技術力量提供長期服務,保障前端設備維修和售后服務,確保設備在線并穩定運行。
6.配合平臺運維單位開展遠程監控系統建設、運維、管理等工作。
7.接受屬地消防救援機構的監督管理。
(四)聯網用戶(單位)的職責。聯網用戶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的規定,履行以下職責:
1.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做好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系統建設指引的要求,落實終端設備安裝工作,不斷完善單位本級消防物聯網建設。
3.單位可自由選擇遠程監控系統設備供應商,應保證安裝的設備能接入克拉瑪依市“智慧消防”物聯網監管平臺,確保相關數據能實時傳輸至平臺。
4.單位在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中,應保障消防物聯網前端設備實時在線。
5.結合遠程監控設備安裝應用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熟練掌握和應用遠程監控設備、監管平臺PC端和APP端的功能。
7.應運用遠程監控系統,實時監測、管理本單位消防設施設備、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點部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8.及時補充完善系統所需的單位或設備基礎信息。
9.對平臺告知的火災報警、消防設備故障、巡檢測試等報警監控信息及時進行確認、處理。
10.加強信息傳輸裝置日常維護保養,發生故障應立即通知消防技術服務單位維修,保證信息傳輸裝置正常運行。
11.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更新或維修保養時,應當及時通知平臺運維單位。
12.對平臺提供的報警監控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13.利用平臺實現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
14.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變更時,需及時向屬地消防救援機構和平臺運維單位報備。
六、運維管理
(一)平臺運維管理
1.工作內容:
(1)實時監管平臺、服務器等設備的運行狀態,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2)結合應用情況不斷完善升級系統平臺。
(3)定期對平臺數據進行備份保存。
(4)每半年對系統平臺進行檢測。(詳見附件3)
(5)定期采集并更新聯網用戶基礎信息。(詳見附件4)
(6)實時監測系統平臺,及時反饋報警信息至聯網用戶、消防技術服務單位和消防救援機構并跟蹤處理狀態。
(7)每日統計聯網用戶在線及離線情況。如離線狀態超過30分鐘,及時聯系聯網用戶或消防技術服務單位解決斷聯問題并做好記錄。
(8)每日不定時查詢聯網用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崗情況,查詢結果每月匯總反饋至屬地消防救援機構。查詢方式分以下兩種:
a.系統自查:對系統自動監測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漏崗信息進行甄別,核實消防控制室人員在崗情況并將漏崗信息推送至聯網用戶消防安全負責人。
b.人工抽查:每日通過視頻對聯網單位進行隨機抽查,當出現漏崗情況時,電話詢問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核實消防控制室人員在崗情況并將漏崗信息推送至聯網用戶消防安全負責人。
(二)報警處理
1.報警分類:
報警分為火警、誤報火警(含消防設施檢測)、消防設施故障報警。
2.報警處理流程:
(1)當遠程監控系統報警時,聯網用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立即調動報警點附近工作人員到場確認警情。同時,也可調取報警點附近的視頻監控進行警情確認。
(2)如確認火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處于自動狀態,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調動單位、社區或臨近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到場撲救初起火災,并報告單位負責人。如確認誤報火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對消防設施進行復位并查明原因。如確認是消防設施故障報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及時聯系消防技術服務單位到場查明原因并修復設施。
(3)當系統報警超過3分鐘且聯網用戶無人操作處理時,平臺運維單位應及時通知聯網用戶消防責任人、管理人進行提醒確認。事后應查明聯網用戶未及時確認原因。
(4)當系統報警超過5分鐘且聯網用戶無人響應處理,在通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無果的情況下,平臺運維單位應第一時間通知消防救援機構指揮中心進行提醒確認。消防救援機構事后應查明聯網用戶未及時確認原因,并記錄留檔備查,存在消防違法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5)自動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前,聯網用戶和消防技術服務單位應提前通知平臺運維單位,告知測試、維修的項目、設備和時間。消防救援機構開展監督檢查需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測試時,聯網用戶應電話告知平臺運維單位。
(三)物聯網設備故障處理
1.故障處理流程:
(1)故障出現后,平臺運維單位應及時將故障情況通知消防救援機構、聯網用戶和消防技術服務單位,消防技術服務單位應明確排除故障時限、措施。
(2)故障解決后,消防技術服務單位應向平臺運維單位和聯網用戶反饋,運維單位應將故障發生原因、處理方式進行記錄。
七、監督管理
為進一步健全“互聯網+監管”工作機制,充分運用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全時段、可視化監管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狀況,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消防救援機構對克拉瑪依市“智慧消防”物聯網遠程監管平臺實行“三級監管”模式,具體監督管理事項如下:
(一)消防物聯網監管平臺(運維單位)
1.定期對平臺運維、值班值守、信息推送、系統運行、維護升級和功能完整性等內容進行檢查指導。
2.運維單位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個月的平臺運行情況書面報送市級消防救援機構。
3.督促運維單位及時完善聯網用戶基礎信息,每季度更新聯網用戶基礎信息臺賬并分別報送市、區兩級消防救援機構。
4.指導運維單位對系統進行深度定制研發并接入市級“智慧城市”平臺。
5.其他系統平臺運維、管理工作。
(二)消防技術服務(安裝維護)單位
1.對有能力承接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維護的消防技術服務單位實施監督管理,維護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保障所提供的設備為合格產品,并能接入市級“智慧消防”平臺。
2.對消防技術服務單位安裝、維護的物聯網終端設備進行檢查驗收,確保系統功能完整性并能達到建設指引要求。
3.對消防技術服務單位在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建設、升級、維護、服務等工作的履職盡責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4.對消防技術服務單位與運維單位、聯網用戶的溝通銜接、信息互通、故障修復等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5.其他物聯網設備安裝、維護、管理工作。
(三)聯網用戶(單位)
1.對聯網用戶的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使用、運維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指導、驗收,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2.對聯網用戶是否按照建設指引安裝物聯網終端設備、是否正常上線運行、是否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安排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及值班人員履職情況實施監督管理。
3.對聯網用戶與運維單位、消防技術服務單位的溝通銜接、信息互通、報警處理和故障修復等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4.對聯網用戶完善系統中基礎信息工作實施檢查指導。
5.其他物聯網系統安裝、使用、管理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迅速安排部署。“智慧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推進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穩經濟增長、助企紓困的具體體現。《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修訂后加強我市消防法治建設,對實現全市消防信息化管理,優化社會消防資源配置,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單位主體責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推進消防事業科學發展和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體現。為貫徹落實好《意見》,各單位務必推動“智慧消防”工作標準化、規范化運行。
(二)落實責任,提高管理水平。各區消防救援機構要把遠程監控系統建設應用與社會單位消防設施“三化”達標建設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督促聯網用戶運用遠程監控系統提供的平臺,實施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同時,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有關規定,達到建設標準并接入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管平臺的單位,消防控制室可以一人值班。達到系統建設標準的單位,應向屬地消防救援機構申請消防控制室一人值班事項,并由消防救援機構實地達標驗收,以減輕企業用工負擔。對達標驗收合格的單位,消防救援機構在日常監督檢查或網上抽查時,如發現單位未按照法律法規或標準規范要求配置值班人員、值班人員擅自離崗等違法行為3次以上,消防救援機構應以下發法律文書或書面通知的形式取消該單位消防控制室一人值班的資格,并依法予以處罰。被取消資格的單位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消防控制室一人值班事項。
(三)創新監管,提升精準化指導。各單位要充分發揮遠程監控系統作用,創新勤務模式,提升消防監督執法效能和滅火救援能力。一是建立分析研判機制,定期分析監控數據和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狀況,研判消防安全形勢,確定火災防控、消防監督執法的重點,落實“錯時”工作制,把力量部署在火災多發、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的時段和場所;推動單位及時發現和消除苗頭性問題、防止隱患產生,真正做到關口前移、有效防控。二是利用遠程監控系統提供及時準確的火災報警信息,提高火災預警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始階段,提高滅火救援效率,減少火災損失和危害,有效遏止重特大火災。
(四)加強銜接,規范管理能力。各聯網用戶、消防技術服務單位和運維單位要加強日常工作協調溝通,嚴格按照指導意見履職履責,定期向消防救援機構上報工作落實情況。各級消防救援機構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加強對各單位的指導幫扶、情況收集,研究解決遠程監控系統建設過程中重大問題,確保我市消防信息化管理有序建設、規范運營、健康發展。同時,強化對運維單位和消防技術服務單位運營服務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和標準運營服務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處罰。
附件:1.“智慧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標準型建設指引
2.“智慧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基礎型建設指引
3.克拉瑪依市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平臺檢測表
4.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表
附件1:
“智慧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標準型建設指引
系統分類 | 系統名稱 | 安裝設備 名稱 | 安裝說明 | 功能作用 | 備注 |
火災自動報警遠程聯網監控系統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 用 戶 信 息 傳 輸 裝 置 | 根據?《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技術規范》(GB50440-2007)和《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第 1 部分:用戶信息傳輸裝置》(GB26875.1-2011)規定,每套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上應安裝1套用戶信息傳輸裝置,實現設備狀態實時監測、火災隱患實施報警等消防前端設備感知數據的匯集功能。 | 1.接收單位(場所)的火災報警信息,向城市綜合消防監控中心或其他接處警中心傳送經確認的火災報警信息; 2.接收單位(場所)發送的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 3.為消防救援機構提供查詢單位(場所)的火災報警信息、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4.為單位(場所)提供自身的火災報警信息、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查詢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5.對單位(場所)發送的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進行數據實時更新; 6.協助單位(場所)監控管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輔助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開展火災監控預警和實時推送提醒工作。 | |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監控系統 | 火災探測報警系統 | 接收監控火災報警信息、可燃氣體探測報警信息、電氣火災監控報警信息、屏蔽信息、故障信息。 | |||
消火栓系統 | 接收監控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消防水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消防水箱(池)水位、管網壓力報警信息及消火栓按鈕的報警信息。 | ||||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泵供水方式) | 接收監控噴淋泵電源工作狀態,噴淋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 ||||
氣體滅火系統、細水霧滅火系統(壓力容器供水方式) | 接收監控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閥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系統的啟、停信息、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 ||||
泡沫滅火系統 | 接收監控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信號。 | ||||
干粉滅火系統 | 接收監控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閥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系統的啟、停信息,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 ||||
機械防煙排煙系統 | 接收監控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防煙排煙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風機、電動防火閥、電動排煙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電控擋煙垂壁的正常工作狀態、動作狀態等信號。 | ||||
防火分隔設施(防火門及防火卷簾) | 接收監控防火卷簾控制器、防火門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卷簾門的工作狀態,具有反饋信號的各類防火門、疏散門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信息。 | ||||
消防電梯 | 接收監控消防電梯的停用和故障狀態信號。 | ||||
消防應急廣播 | 接收監控消防應急廣播的啟動、停止和故障狀態信號。 | ||||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 接收監控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 | ||||
消防電源 | 接收監控系統內各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工作狀態信息、欠壓報警信息。 | ||||
消防用水實時監控系統 |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 壓力傳感器 | 每個噴淋保護區設置1個,噴淋回路最不利點各設置1個。 | 接收監控消防地下水池/高位水箱中的實時液位信息。 接收監控消防消火栓管網/噴淋管網中的實時壓力等信息。 | |
室內消火栓系統 | 壓力傳感器 | 每幢建筑頂層和底層各設置1個,消火栓回路最不利點各設置1個。 | |||
消防水池 高位水箱 | 液位傳感器 | 每個高位水箱和消防水池各設置1個。 | |||
室外消火栓系統 | 室外消火栓智能采集終端 | 每個回路分支設置1套,監測室外消火栓消防用水壓力閾值。 | 選配 | ||
智慧用電實時監管系統 |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 1.智慧用電監測網關 2.剩余電流互感器 3.電流互感器 4.測溫線 | 每個防火分區內的主配電箱、消防設施的配電箱安裝1套監控三相或單相供電線路中的剩余電流、實時相電流、相電壓、溫度。 | 接收監控建筑中實時用電情況,對被保護線路的過壓、過載、過流、過溫、欠壓、打火、缺相、設備不在線等情況進行預警。 | |
遠程可視化監控系統 | 消防控制室離崗監測系統 | 消防離崗監測裝置 | 每個消防控制室配置1套支持人員離崗監測并聯動聲音報警,1套監測范圍不超過8米。 | 接收監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位情況和交接班情況,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擅自離崗、值班睡覺等違法行為進行實時抓拍預警。一旦發生火災警情,輔助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報警處置。 | |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視頻監控系統 | 帶有信號傳輸功能的攝像設備 | 在“兩房兩室”、消防設備間和建筑重點部位安裝監控設備,實現重點區域的全覆蓋監管。對于建筑中已安裝使用的監控設備應接入系統,針對不符合監控條件的設備要進行加裝或改造。 | 接收監控消防設備間、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等部位的監控信號。一旦發生警情聯動,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提供輔助信息。 | ||
消防通道監測系統 | 消防車通道占用警示系統 | 消防車通道監測警示裝置 | 根據消防車通道數量和分布情況,主消防車通道安裝1套。 | 接收監控消防車通道和室內疏散走道的報警信號,實現對車輛、人員或其他物品監控功能。 | |
消防疏散通道監測系統 | 室內消防疏散通道常規監控裝置 | 關鍵區域的主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處安裝1套,可依托建筑原有監控設備。 | |||
電梯阻車 系統 | 電瓶車入梯安全隱患監測警示裝置系統 | 電瓶車入梯安全隱患監測警示裝置 | 常有電動自行車停放的住宅建筑每部電梯安裝1套。 | 接收監控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報警信息,并聯動梯控系統阻止電梯關門。 | 選配 |
無線智能報警系統 | 無線智能報警系統 | 智慧型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 | 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單位(場所)中的重點區域或部位安裝,每30至60平方米安裝1個。 | 對無感煙探測器區域加裝無線感煙探測器實現濃煙預警功能。 | |
智能電子巡檢系統 | 智能電子巡檢 | 消防巡查標簽 | 單位(場所)中的重點部位或火災風險區域中設置。 | 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和消防設施巡查檢查工作制度,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工作。 | 選配 |
手持巡檢終端 | 配置消防控制室中,供單位(場所)巡查人員使用。 |
附件2:
“智慧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基礎型建設指引
系統分類 | 系統名稱 | 安裝設備 名稱 | 安裝說明 | 功能作用 | 備注 |
火災自動報警遠程聯網監控系統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 用 戶 信 息 傳 輸 裝 置 | 根據?《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技術規范》(GB50440-2007)和《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第 1 部分:用戶信息傳輸裝置》(GB26875.1-2011)規定,每套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上應安裝1套用戶信息傳輸裝置,實現設備狀態實時監測、火災隱患實時報警等消防前端設備感知數據的匯集功能。 | 1.接收單位(場所)的火災報警信息,向城市綜合消防監控中心或其他接處警中心傳送經確認的火災報警信息; 2.接收單位(場所)發送的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 3.為消防救援機構提供查詢單位(場所)的火災報警信息、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4.為單位(場所)提供自身的火災報警信息、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查詢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5.對單位(場所)發送的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進行數據實時更新; 6.協助單位(場所)監控管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輔助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開展火災監控預警和實時推送提醒工作。 | |
建筑自動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監控系統 | 火災探測報警系統 | 接收監控火災報警信息、可燃氣體探測報警信息、電氣火災監控報警信息、屏蔽信息、故障信息。 | |||
消火栓系統 | 接收監控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消防水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消防水箱(池)水位、管網壓力報警信息及消火栓按鈕的報警信息。 | ||||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泵供水方式) | 接收監控噴淋泵電源工作狀態,噴淋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 ||||
氣體滅火系統、細水霧滅火系統(壓力容器供水方式) | 接收監控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閥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系統的啟、停信息、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 ||||
泡沫滅火系統 | 接收監控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信號。 | ||||
干粉滅火系統 | 接收監控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閥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系統的啟、停信息,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 ||||
機械防煙排煙系統 | 接收監控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防煙排煙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風機、電動防火閥、電動排煙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電控擋煙垂壁的正常工作狀態、動作狀態等信號。 | ||||
防火分隔設施(防火門及防火卷簾) | 接收監控防火卷簾控制器、防火門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卷簾門的工作狀態,具有反饋信號的各類防火門、疏散門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信息。 | ||||
消防電梯 | 接收監控消防電梯的停用和故障狀態信號。 | ||||
消防應急廣播 | 接收監控消防應急廣播的啟動、停止和故障狀態信號。 | ||||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 接收監控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 | ||||
消防電源 | 接收監控系統內各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工作狀態信息、欠壓報警信息。 | ||||
消防用水實時監控系統 |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 壓力傳感器 | 噴淋管網出水端干管設置1個,建筑(場所)噴淋回路最不利點各設置1個。 | 接收監控消防水池/高位水箱中的實時液位信息。 接收監控消防消火栓管網/噴淋管網中的實時壓力等信息。 | |
室內消火栓系統 | 壓力傳感器 | 室內消火栓管網出水端干管設置1個,建筑(場所)消火栓回路最不利點各設置1個。 | |||
消防水池 高位水箱 | 液位傳感器 | 每個高位水箱和消防水池各設置1個。 | |||
室外消火栓系統 | 室外消火栓智能采集終端 | 每個回路分支設置1套,監測室外消火栓消防用水壓力閾值。 | 選配 | ||
智慧用電實時監管系統 |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 1.智慧用電監測網關 2.剩余電流互感器 3.電流互感器 4.測溫線 | 建筑(場所)總配電箱、消防設施的配電箱各安裝1套監控三相或單相供電線路中的剩余電流、實時相電流、相電壓、溫度。 | 接收監控建筑中實時用電情況,對被保護線路的過壓、過載、過流、過溫、欠壓、打火、缺相、設備不在線等情況進行預警。 | |
遠程可視化監控系統 | 消防控制室離崗監測系統 | 消防離崗監測裝置 | 每個消防控制室配置1套支持人員離崗監測并聯動聲音報警,1套監測范圍不超過8米。 | 接收監控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位情況和交接班情況,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擅自離崗、值班睡覺等違法行為進行實時抓拍預警。一旦發生火災警情,輔助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報警處置。 | |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視頻監控系統 | 帶有信號傳輸功能的攝像設備 | 在“兩房兩室”、消防設備間和建筑重點部位安裝監控設備,實現重點區域的全覆蓋監管。對于建筑中已安裝使用的監控設備應接入系統,針對不符合監控條件的設備要進行加裝或改造。 | 接收監控消防設備間、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等部位的監控信號。一旦發生火災警情,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提供輔助信息。 | ||
消防通道監測系統 | 消防車通道占用警示系統 | 消防車通道監測警示裝置 | 根據建筑消防車通道數量和分布情況,主消防車通道安裝1套。 | 接收監控消防車通道和室內疏散走道的報警信號,實現對車輛、人員或其他物品的監控功能。 | |
消防疏散通道監測系統 | 室內消防疏散通道常規監控裝置 | 關鍵區域的主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處安裝1套,可依托建筑原有監控設備。 | 選配 | ||
電梯阻車 系統 | 電瓶車入梯安全隱患監測警示裝置系統 | 電瓶車入梯安全隱患監測警示裝置 | 常有電動自行車停放的住宅建筑每部電梯安裝1套。 | 接收監控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報警信息,并聯動梯控系統阻止電梯關門。 | 選配 |
無線智能報警系統 | 無線智能報警系統 | 智慧型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 | 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單位(場所)中的重點區域或部位安裝,每30至60平方米安裝1個。 | 對無感煙探測器區域加裝無線感煙探測器實現濃煙預警功能。 |
附表3:
克拉瑪依市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平臺檢測表
檢測類別 | 檢測 范圍 | 檢測內容 | 結論 | 檢測人員 | 檢測日期 |
半年檢 | 主要功能 | 火災報警信息 | |||
半年檢 | 消防設施運行信息 | ||||
半年檢 | 視頻監控信息 | ||||
半年檢 | 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 ||||
半年檢 | 數據更新 | ||||
半年檢 | 性能指標 | 同時處理火災報警信息數量 | |||
半年檢 | 火災報警信息接收響應時間 | ||||
半年檢 | 發送火災報警信息的時間 | ||||
半年檢 | 統一時鐘管理,誤差小于5s | ||||
半年檢 | 網絡安全性 | 網絡連接安全 | |||
半年檢 | 身份認證和授權 | ||||
半年檢 | 對病毒實時監控和報警 | ||||
半年檢 | 應用安全性 | 數據庫備份 | |||
半年檢 | 火災報警信息接收的應急備份功能 | ||||
半年檢 | 防止修改原始數據 | ||||
半年檢 | 系統運行記錄 | ||||
半年檢 | 運行環境 | 操作系統軟件使用許可 | |||
半年檢 | 數據庫系統軟件使用許可 | ||||
綜合結論: ??????????????????????????????????????????????????????????????????????????????? 檢測單位負責人: ????????????????????????????????????日 ?期: |
附表4:
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表
序號 | 名??稱 | 內??容 | |
1 | 基本情況 | 單位名稱、編號、類別、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消防控制室電話; 單位職工人數、成立時間、上級主管(或管轄)單位名稱、占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單位總平面圖(含消防車道、毗鄰建筑等); 單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專兼職消防管理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 | |
2 | 主要建構筑等信息物 | 建(構)筑物 | 建(構)筑物名稱、編號、使用性質、耐火等級、結構類型、建筑高度、地上層數及建筑面積、地下層數及建筑面積、建造日期、主要儲存物名稱及數量、建筑物內最大容納人數、建筑立面圖及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 消防控制室位置,安全出口的數量、位置及形式(指疏散樓梯); 毗鄰建筑的使用性質、結構類型、建筑高度、與本建筑的間距 |
堆場 | 堆場名稱、主要堆放物品名稱、總儲量、最大堆高、堆場平面圖(含消防車道、防火間距) | ||
儲罐 | 儲罐區名稱、儲罐類型(指地上、地下、立式、臥式、浮頂、固定頂等)、總容積、最大單罐容積及高度、儲存物名稱、性質和形態、儲罐區平面圖(含消防車道、防火間距) | ||
裝置 | 裝置區名稱、占地面積、最大高度、設計日產量、主要原料、主要產品、裝置區平面圖(含消防車道、防火間距) | ||
3 | 單位(場所)內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信息 | 重點部位名稱、所在位置、使用性質、建筑面積、耐火等級、有無消防設施、責任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電話 | |
4 | 室內外消防設施信息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 設置部位、系統形式、維保單位名稱、聯系電話;控制器(含火災報警、消防聯動、可燃氣體報警、電氣火災監控等)、探測器(含火災探測、可燃氣體探測、電氣火災探測等)、手動報警按鈕、消防電氣控制裝置等的類型、型號、數量、制造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圖 |
消防水源 | 市政給水管網形式(指環狀、支狀)及管徑、市政管網向建(構)筑物供水的進水管數量及管徑、消防水池位置及容量、屋頂水箱位置及容量、其他水源形式及供水量、消防泵房設置位置及水泵數量、消防給水系統平面布置圖 | ||
室外消火栓 | 室外消火栓管網形式(指環狀、支狀)及管徑、消火栓數量、室外消火栓平面布置圖 | ||
室內消火栓系統 | 室內消火栓管網形式(指環狀、支狀)及管徑、消火栓數量、水泵接合器位置及數量、有無與本系統相連的屋頂消防水箱 | ||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含雨淋、水幕) | 設置部位、系統形式(指濕式、干式、預作用,開式、閉式等)、報警閥位置及數量、水泵接合器位置及數量、有無與本系統相連的屋頂消防水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圖 | ||
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 | 設置部位、報警閥位置及數量、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圖 | ||
氣體滅火系統 | 系統形式(指有管網、無管網,組合分配、獨立式,高壓、低壓等)、系統保護的防護區數量及位置、手動控制裝置的位置、鋼瓶間位置、滅火劑類型、氣體滅火系統圖 | ||
泡沫滅火系統 | 設置部位、泡沫種類(指低倍、中倍、高倍,抗溶、氟蛋白等)、系統形式(指液上、液下,固定、半固定等)、泡沫滅火系統圖 | ||
干粉滅火系統 | 設置部位、干粉儲罐位置、干粉滅火系統圖 | ||
防煙排煙系統 | 設置部位、風機安裝位置、風機數量、風機類型、防煙排煙系統圖 | ||
防火門及卷簾 | 設置部位、數量 | ||
消防應急廣播 | 設置部位、數量、消防應急廣播系統圖 | ||
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 設置部位、數量、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圖 | ||
消防電源 | 設置部位、消防主電源在配電室是否有獨立配電柜供電、備用電源形式(市電、發電機、EPS 等) | ||
滅火器 | 設置部位、配置類型(指手提式、推車式等)、數量、生產日期、更換藥劑日期 | ||
5 | 消防設施定期檢查及維護保養信息 | 檢查人姓名、檢查日期、檢查類別(指日檢、月檢、季檢、年檢等)、檢查內容(指各類消防設施相關技術規范規定的內容)及處理結果,維護保養日期、內容 | |
6 | 日常防火巡查記錄 | 基本信息 | 值班人員姓名、每日巡查次數、巡查時間、巡查部位 |
用火用電 | 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 ||
疏散通道 |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是否暢通,是否堆放可燃物;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頂棚裝修材料是否合格 | ||
防火門、防火卷簾 | 常閉防火門是否處于正常狀態,是否被鎖閉;防火卷簾是否處于正常狀態,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 ||
消防設施 | 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末端放(試)水裝置、報警閥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室內、室外消火栓系統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滅火器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 ||
7 | 火災信息 | 起火時間、起火部位、起火原因、報警方式(指自動、人工等)、滅火方式(指氣體、噴水、水噴霧、泡沫、干粉滅火系統,滅火器,消防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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