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探討
新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探討
結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實際工程,對GB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 統設計規范》與GB 50116—1998版本的不同之處展開論述,并進行了簡要的對比分析,以期為電氣工程師提供參考。
據統計我國每年發生火災約4萬起,死亡 2 000多人,傷殘3 000 ~4 000人,造成的直接財 產損失達10多億元。火災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 中最大的危害之一。如何預防火災,在火災中快 速逃生已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因此,在新建建筑中設置能在火災早期進行探測 和報警,向各類消防設備發出控制信號并接收設 備反饋信號,實現預定消防功能的火災自動報警 系統十分必要.
隨著人們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重要性認識 的不斷提髙,相應的設計規范也在不斷改進、完 善。本文結合實際工程設計案例,著重對標準 GB 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簡稱新《火規》)與GB 150116—]998 (簡稱舊 《火規》)的不同之處展開探討及分析,供電氣設 計人員參考。
1項目概況
廈門市某客運碼頭候船樓總建筑面積為 98 399 m2,其中,地上面積為72 673 m2,地下面積
黃曉峰(1964—),男,高級工程師,從事建筑電氣設計工作為25 726 m2,地下1層,地上4層,建筑高度為 23.9 m,屬多層建筑,主要功能房間包括通關大 廳、候船大廳、辦公室、商業、餐飲及其他后勤配套 用房。該候船樓屬于一級港口客運站,按照相關 規范要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系統組成
該候船樓的消防控制室內按照新《火規》要 求設置,消防設備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 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像顯示裝置、消防電 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 和疏散指示系統裝置、消防電源控制器、電氣火災監控器、防火門監控器[2_3 ]。對比舊《火規》, 新《火規》增加了消防電源監控系統,并且該系統 的狀態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的圖形顯示裝置上。 另外,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也是新《火規》增加 的內容。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示意圖如圖1所示。
3短路隔離器的設置
按照新《火規》中增加的強制性條文3. 1.6: 系統總線上應設置總線短路隔離器,每只總線短 路隔離器保護的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和模塊等消防設備的總數不應超過32點;總線穿 越防火分區時,應在穿越處設置總線短路隔離器。 與舊《火規》最大的區別是,總線上必須設置短路 隔離器,一旦某個現場部件出現故障,短路隔離器 可以對故障部件進行隔離,最大限度地保障系統 的整體功能。因為舊《火規》對短路隔離器的設置 非強制性要求,且設置的場所也不像新《火規》中 的規定嚴格。所以,之前的設計往往是每條報警 總線直接將所有的消防設備串聯起來(總設備數不超過每總線允許所帶設備數>。另外,應注意 “消防設備的總數不應超過32點”條文中對消防 設備的理解。在該工程的設計過程中,通過查閱 圖集及相關資料后,認為每個輸人/輸出模塊,消 火栓按鈕、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聲報警器、火災 光報警器及火災聲光報警器均應算作一個點數4] 〇 考慮有10%的裕量,該工程系統中每個短路隔離器 后所帶點數一般不超過28點,每條總線點數不超過 180點。某報警總線的系統圖如圖2所示。
在本工程中,聲、光警報器均為自帶地址碼 的設備,并且把聲、光警報器考慮在短路隔離器 后所帶的32個點內。在設計時尤其需要注意兩 個防火分區邊界的地方,因為這些地方易造成探 測器的回路跨越防火分區,導致違反了強制性 條文。
4火災警報及消防應急廣播
舊《火規》第5. 5. 2條規定:每個防火分區至 少應設置一個火災警報裝置,其位置宜設置在各 樓層走道靠近樓梯出口處,警報裝置宜采用手動 或自動控制方式。該條僅規定了在建筑中設置 火災警報的數量以及安裝位置,但對火災警報的 類型未做規定。同時舊《火規》第5. 5.1條規定: 對于未設置火災應急廣播的保護對象中應設置 火災警報裝置。對于采用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 中心報警系統的建筑,因均已設置火災應急廣 播,這類保護對象屮是否需要設置警報裝置未做 規定新《火規》將火災警報器分為火災聲光警 報器、火災光警報器、火災聲警報器三種類型,較 舊《火規》分類更加詳細,還對每種警報器的設置 場所做出了相應規定。新《火規》第4. 8. I條規 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設置火災聲光報警器, 并應在確認火災后啟動建筑內所有火災聲光報 警器'表明只要已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建 筑中就應設置火災聲光警報器,而且這是一個強 制性條文。第6. 5. 2條規定,“每個報警區域內 應均勻設置火災聲警報器,其聲壓等級不應小于 60 dB,在環境噪聲大于60 dB的場所,其聲壓級 應高于背景噪聲.
計人員結合實際工程情況合理地進行設計
新舊《火規》在消防應急廣播的播放方式上 也有較大區別。舊《火規》規定消防應急廣播的 控制程序應符合下列要求:①2F及以上的樓層 發生火災時,應先接通著火層及相鄰的上下層; ②IF發生火災時,應先接通本層、2F及地下各 層;③地下室發生火災時,應先接通地下各層及 1F;④含多個防火分區的單層建筑,應先接通著 火的防火分區及其相鄰的防火分區。新《火規》 中第4. 8. 8條條文規定,“消防應急廣播系統的 聯動控制信號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當確 認火災后,應同時向全樓進行廣播”,給出的解釋 是火災發生時,每個人都應在第一時間得知,同 時為避免由于錯時疏散而導致在疏散通道和出 口處出現人員擁堵現象,要求在確認火災后同時 向整個建筑進行廣播,在新《火規》的宣貫會上, 對“同時向全樓進行廣播”做T補充解釋:對著火 層與非著火層以及著火的防火分區與彳卜:著火的 防火分區的廣播內容是不同的,著火區域播放的 內容是通知該區域內的人進行疏散,非著火區域 廣播的內容為該建筑內某區域內有火情a對于 機場航站樓、火車站等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上述 原則,一旦發生火災就對整個建筑進行消防廣播 的必要性及合理性還是值得商榷的對全樓進 行廣播的方式相比之前,會大大增加消防廣播主 機的設計容量,并且在消防廣播主機容量選擇時 不再有備用功率的說法。
5消防電源監控系統
消防電源監控系統是新《火規》增加的內容, 主要原因是一棟建筑內的消防安全主要依賴干 建筑內設置的消防應急廣播系統、自動噴淋系 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應急照明系 統、防火門監控系統及電氣火災監控等多個消防 系統,而這些消防系統能否正常工作則主要取決 于消防設備電源的工作狀態。消防設備電源的 特點是使用概率很低,而一旦使用必須發揮作 用,應始終處于“臨戰”狀態。因此,如何確保 消防設備電源的穩定可靠性已成為一項重要的 任務。僅依靠人工檢查,不能保證這些消防設備電源時刻都處于完好的狀態。為此,在2012年 8月丨日實施了 GB 2884—201丨《消防電源監控系 統》,該規范主要從技術層面上要求對消防設備 電源做到實時監控,在發生過壓、欠壓、過流、缺 相等故障時發出報警信號,確保其穩定可靠。
6其他注意事項
在該候船樓工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過 程中,發現新舊《火規》還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 區別。
(1) 舊《火規》規定,地下車庫設置感溫探測 器,而新《火規》則規定設置感煙探測器
(2) 需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消防設備 的聯動觸發信號應采用兩個獨立的報警觸發裝 置報警信號的“與”邏輯。給出的說明是:任何一 種探測器對火災探測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僅采用 單一探測形式探測器的報警信號作為觸發信號, 不能保證對可靠性要求較高的設備、設施可靠啟 動,從而帶來不必要的損失。例如,之前消火栓 按鈕可直接起杲,新《火規》則規定:應由消火栓 系統出水干管上設置的低壓壓力開關、高位消防 水箱出水干管上設置的流量開關或報警閥壓力 開關等信號作為觸發信號,直接控制起動消火栓 泵。消火栓按鈕信號作為聯動起動消火栓泵的 “與”邏輯報警信號之一。
目前,消防設備監控系統的一般結構為監控 主機+末端監控模塊兩個層次。消防主機與消 防監控模塊采用RS485總線進行通信,消防主 機與其他消防系統采用以太網進行通信。消防 設備電源監控系統如圖3所示。
(3) 疏散通道上防火卷簾專用探測器組的 設置應為防火卷簾每側至少一個感煙探測器與 兩個感溫探測器,而舊《火規》僅為疏散通道防火 卷簾聯測應設置火災探測器組,未嚴格規定探測 器組內的探測器數量。
(4)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為新《火規》增加的 內容,GB 50045—1995《高層民用建筑設汁防火 規范》(2005年版)、GB 50016—2006《建筑設計 防火規范》和JGJ 16—200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 規范》相關條目7?更為全面,可實施性更強。新 《火規》指出“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由電氣火災監控 器、剩余電流火災探測器、測溫式電氣火災探測 器部分設備或全部設備組成”,同時電氣火災監 控系統對于非消防回路只是對故障處給出準確 警報、記錄,不自動切斷供電電源。新《火規》認 為消防線路本身要求較高,且平時不用,因此沒 有必要設置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m。
(5) 新《火規》實施以前,對于需要設置可燃 氣體的場所,通常會根據可燃氣體與空氣平均密 度的大小,以此來確定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安裝位置,并經常直接接人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回 路。新《火規》將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劃分為獨立 的報警系統,規定該系統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 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火災聲光警報器等組成,不 允許將可燃氣體探測器直接接入火災報警系統 探測回路,應先將其接人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 再將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網絡接人火災自動報 警系統。
(6)對于常開防火門關閉的聯動觸發信號, 由舊《火規》第6. 3.7. 1條中“門任一側的火災探 測器報警”改為“常開防火門所在防火分區內兩 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 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新《火規》在該條中 還增加了“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門的開啟、關閉及 故障狀態信號應反饋至防火門監控器”。因疏散 通道上防火門分為常開塑和常閉型兩種,較舊 《火規》第6. 3. 7. 2條“將常開防火門的關閉信號 反饋消防控制室”,增加了對疏散通道上常閉防 火門狀態的反饋要求。
7結語
本文結合廈門市某客運碼頭候船樓工程火 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實例,對新舊《火規》不同之處進行簡要的梳理、對比和分析,以期能夠對相 關類似工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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