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公安局制定派出所十九大安保期間加強和改進消防監督工作“八大舉措”
濟寧市公安局制定派出所十九大安保期間加強和改進消防監督工作“八大舉措”
黨的十九大召開在即,為進一步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水平,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特別是“小火亡人”事故的發生,支隊提請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下發《全市公安派出所十九大安保期間加強和改進消防監督工作“八大舉措”的通知》,全面規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業務。
《通知》要求,一是明確監督范圍,落實職責實名制。派出所負責對本轄區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村(居)民委員會和“九小場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接受消防舉報、投訴,查處村(居)民住宅區和“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建立監管單位、場所“實名制”臺賬,明確監管責任到人,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檔案齊、責任實。二是量化監督任務,加大執法力度。認真對照公安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要求的內容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進一步加大執法量,每個派出所每月檢查單位數不少于90家,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數不少5起,處罰罰款辦理數不少于5起。三是結合夏季檢查重點,深入推進專項活動。深入推進“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行“樓長”制度。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社區”創建活動,積極開展社區四清及電動車“三集中”行動,實現社區消防安全規范管理。四是以基層工作為抓手,深入推進 “網格化”管理。公安派出所聯合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幫助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積極落實“大網格”領導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組織,將消防工作納入“一村一警務助理”警務機制,加強網格員消防業務培訓。五是創新工作方法,推廣應用新技術。加強轄區火災形勢研判,集中時間實施消防監督檢查,集中處罰消防違法違規行為。提請當地政府統一組織,聯合安監辦、工商所及村(居)民委員會共同推動整改火災隱患。推廣應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降低火災風險。六是運用信息化手段,拓寬信息溝通渠道。堅持所有執法行為全部網上運轉,建立公安派出所和警務區“兩個微信群”,及時傳達上級要求,交流工作經驗,以語音、文字、圖片等形式向“九小場所”業主和管理人發送消防安全提示、火災警示信息。七是以質量提升為目標,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業務的指導培訓,公安消防大隊每季度到轄區派出所開展一次業務指導,每年組織對公安派出所民警進行一次消防業務培訓。八是加強定期考核,嚴格責任追究。市公安局每月對各縣市區公安局消防工作進行量化考核,考核結果及時上網公示。消防支隊、警務督察支隊、治安支隊成立督查小組,不定期對各縣市區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進行督查。對開展消防監督工作不力、隱患整改不到位的,火災起數多或者發生有影響火災的,予以批評通報,對具體責任人和責任領導實施責任追究,并與個人及單位評優評先情況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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