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容易存在的問題
1、火災探測器(探頭)超期服役,國產探頭壽命一般在三萬小時左右,(三年半),世界名牌火災探測器的使用壽命最高可達六萬小時(七年)。但現在有的建筑報警系統一經十幾年了,對探頭仍不更換、不維修、不清洗,探測器的靈敏度根本滿足不了工作需要,所得到的火災信息也不可能準確,這就可能貽誤報警時機,造成災難,這種情況屬于重大火災隱患。
2、自動報警系統年檢失當。有的單位不能堅持年檢,有的測試方法不規范,測試結果缺乏可靠性。(這種責任檢測單位應當承擔)一些單位對法定年檢敷衍了事。
3、有的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管理松懈,平時對自動報警系統疏于維護,出現問題不能及時維修,帶病運行;
4、有的自動報警系統與滅火系統和其他消防設施系統的不能聯動,消防設施系統功能存在缺陷,這種現象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的建筑中很普遍。
5、有的單位消防控制室平時值班人員不足,往往一人一天,超過12小時的值班;不足兩人在崗。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6、消防電源存在問題,不能保證自動報警系統在停電的情況下自動切換繼續工作。
7、建筑消防設施更新換代,或增加配置,更新設備時,設計不合理,與原設備其他系統無法聯動。
8、自動報警系統放棄使用,不申請不報告,自消自滅。這種情況比例不小,屬于重大火災隱患。
9、自動報警系統沒建立完整的操作規程,并且不按照操作規程去運行,有的單位消防控制室未保證24小時監控,甚至上班開機,下班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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