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建筑物必須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以下建筑必須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1.高層建筑:高層建筑指建筑物高度超過24米或建筑物高度在18米以上,層數在6層以上的建筑。
2.公共場所:包括商場、超市、酒店、賓館、劇院、電影院、展覽館、博物館、圖書館、體育館、游泳館、會議中心、機場、車站、碼頭等。
3.醫院:包括綜合性醫院、專科醫院、診所、衛生院等。
4.學校:包括小學、中學、大學、職業學校等。
5.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商場、地下停車場、地下車站等。
6.其他特殊建筑:如化工廠、油庫、危險品倉庫等。
以上建筑必須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以確保建筑物內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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