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智能接處警系統建設部署應滿足哪些要求
消防智能接處警系統主體部署在指揮信息網內,系統應依照“一方案、三標準”組織開展建設工作。為保障系統建設達到預期目標,《消防智能接處警系統建設標準》規定了系統的基本建設要求,各單位可在“一方案、三標準”基礎之上,確保系統開放性的前提下,深入開展個性化應用建設。
消防救援局為滿足數據匯聚以及指揮調度的要求,基于智能指揮系統項目研發聯網匯聚和指揮調度模塊,在消防救援局和各總隊安裝部署, 智能接處警系統的聯網匯聚模塊需要與智能指揮系統的聯網匯聚模塊進行有效對接,確保數據傳輸穩定高效。試運行期間,智能接處警系統要與原接處警系統并行運行,保證接警處警業務數據及時上傳匯集、并能接收和反饋上級下達的指令與消息,以滿足消防救援局及各總隊建立消防大數據、跨區域調度、輔助決策支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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