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贛119”規模化應用示范推廣任務清單
“智贛119”規模化應用示范推廣任務清單
責任單位 | 任務分工 | 完成時限 |
責任單位 | 任務分工 | 完成時限 |
市委政法委 | 1.提供綜治信息平臺端口數據,實現綜治信息平臺數據與“智贛119”消防物聯網數據互聯共享; | 2020年11月底 |
2.推動基層網格員安裝“智贛119”消防物聯網App端,對物聯網平臺推送的告警及隱患信息進行核實。 | 2021年12月底 | |
市財政局 | 按照“立項統籌、分級保障”原則,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市、縣兩級“智贛119”物聯網大數據平臺建設運維的承擔主體單位。 | 2020年12月底 |
市發改委 | 制定消防物聯網平臺建設運維、安全監測服務等有償經營性服務指導意見。 | 2020年11月底 |
市公安局 | 1.提供雪亮工程平臺端口數據,實現雪亮工程平臺數據與“智贛119”消防物聯網數據互聯共享; | 2020年11月底 |
2.推動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和其他“九小”場所等派出所列管的單位安裝使用NB-IoT智能獨立火災(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 | 2021年12月底 | |
市信息化辦 | 將“智贛119”物聯網大數據融入市智慧城市大數據管理,實現與綜治信息平臺、雪亮工程平臺等數據資源共享互通。 | 2020年11月底 |
市住建局 | 1.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建立社區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2.將社區內的消防設施監控、獨立煙感報警器、燃氣報警器等報警信息納入監測,實時上傳系統,并與社區物業管理人員、微型消防站隊員實現手機APP無線聯動,強化消防網格化管理; | 2021年12月底 | |
市住建局 | 3.在全市范圍內先行先試江西省工程建設標準《消防物聯網系統設計施工驗收標準》(DBJ/T36—058—2020),將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消防物聯網系統設計、施工納入設計審查驗收范疇; | 2020年12月底 |
4.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廣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 | 2021年12月底 | |
5.推動安裝市政消火栓智能采集終端,通過物聯網技術,對市政消火栓實施精準定位、水壓監測、破壞報警;市政消火栓智能采集終端安裝過程中負責提供市政管網分布圖。 | 2021年12月底 | |
市城管局 | 推動安裝市政消火栓智能采集終端,通過物聯網技術,對市政消火栓實施精準定位、水壓監測、破壞報警。 | 2021年12月底 |
市工信委 | 1.建立行業系統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2.推動行業領域內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加裝消防物聯感知設備,對單位消防設施情況進行24小時在線監測;推動行業領域內其他單位在重要部位、重點場所安裝智能型獨立火災探測報警器、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和智慧安全用電裝置; | 2021年12月底 | |
3.重點推動員工集體宿舍安裝使用NB-IoT智能獨立火災(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 | 2021年12月底 | |
4.本行業領域內3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
5.本行業領域內10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1年12月底 | |
市教體局 | 1.建立行業系統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1月底 |
2.推動行業領域內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加裝消防物聯感知設備,對單位消防設施情況進行24小時在線監測;推動行業領域內其他單位在重要部位、重點場所安裝智能型獨立火災探測報警器、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和智慧安全用電裝置; | 2021年12月底 | |
3.重點推動學生集體宿舍安裝使用NB-IoT智能獨立火災(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 | 2021年12月底 | |
4.重點推動寄宿制學校(幼兒園)安裝使用NB-IoT智慧安全用電裝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 2021年12月底 | |
5.本行業領域內3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
6.本行業領域內10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1年12月底 | |
7.開放數據端口,實現與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平臺與“智贛119”消防物聯網的數據互通。 | 2021年12月底 | |
市文廣新旅局 | 1.建立行業系統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2.推動行業領域內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加裝消防物聯感知設備,對單位消防設施情況進行24小時在線監測;推動行業領域內其他單位在重要部位、重點場所安裝智能型獨立火災探測報警器、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和智慧安全用電裝置; | 2021年12月底 | |
3.重點推動在文物古建筑場所安裝使用NB-IoT智能獨立火災(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NB-IoT智慧安全用電裝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 2021年12月底 | |
市文廣新旅局 | 4.本行業領域內3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5.本行業領域內10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1年12月底 | |
市民政局 | 1.建立行業系統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1月底 |
2.推動行業領域內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加裝消防物聯感知設備,對單位消防設施情況進行24小時在線監測;推動行業領域內其他單位在重要部位、重點場所安裝智能型獨立火災探測報警器、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和智慧安全用電裝置; | 2021年12月底 | |
3.重點推動養老(社會福利)機構安裝使用NB-IoT智能獨立火災(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NB-IoT智慧安全用電裝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 2021年12月底 | |
4.本行業領域內3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
5.本行業領域內10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1年12月底 | |
市商務局 | 1.建立行業系統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2.推動行業領域內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加裝消防物聯感知設備,對單位消防設施情況進行24小時在線監測;推動行業領域內其他單位在重要部位、重點場所安裝智能型獨立火災探測報警器、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和智慧安全用電裝置; | 2021年12月底 | |
市商務局 | 3.重點推動商貿市場安裝使用NB-IoT智能獨立火災(可燃氣體)探測報警器; | 2021年12月底 |
4.本行業領域內3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
5.本行業領域內10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1年12月底 | |
市衛健委 | 1.建立行業系統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1月底 |
2.推動行業領域內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加裝消防物聯感知設備,對單位消防設施情況進行24小時在線監測;推動行業領域內其他單位在重要部位、重點場所安裝智能型獨立火災探測報警器、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和智慧安全用電裝置; | 2021年12月底 | |
3.重點推動醫院安裝使用NB-IoT智慧安全用電裝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 2021年12月底 | |
4.本行業領域內10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
5.本行業領域內3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1年12月底 | |
市市監局 | 開放數據端口,實現與社會餐飲“明廚亮灶”平臺與“智贛119”消防物聯網的數據互通。 | 2021年12月底 |
市農業農村局 | 結合美麗鄉村建設,積極推廣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 | 2021年12月底 |
市房管局 | 結合城鎮棚戶區改造,積極推廣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 | 2021年12月底 |
中石化 中石油 市供電公司 市郵政 市煙草公司 銀行 | 1.建立行業系統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2.推動行業領域內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加裝消防物聯感知設備,對單位消防設施情況進行24小時在線監測;推動行業領域內其他單位在重要部位、重點場所安裝智能型獨立火災探測報警器、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和智慧安全用電裝置。 | 2021年12月底 | |
3.本行業領域內3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
4.本行業領域內100%的場所完成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安裝并接入重點行業消防物聯網遠程監控系統分平臺。 | 2021年12月底 | |
市電信公司市移動公司 市聯通公司 | 1.在市、縣兩級政府“智贛119”消防物聯網平臺之外搭建獨立的消防物聯網管理服務平臺,對所安裝的消防物聯網終端設備進行遠程監控管理,并通過服務平臺將有關監測數據免費接入市、縣兩級政府“智贛119”消防物聯網平臺。 | 2020年12月底 |
2.按照1:2的比例投入配套資金,依靠市場化手段,以有償服務模式投入消防物聯網規模化應用。 | 2021年12月底 |
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12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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