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出臺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實施意見》緊密結合北京市實際,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從深化簡政放權、優化便民服務、完善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四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推動消防執法理念、制度、作風深層次變革,全面提升火災防控和消防救援能力,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提供安全保障。
在深化簡政放權方面,在全市域簡化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公眾聚集場所在取得營業執照或依法具備投入使用條件后,向消防部門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承諾后即可投入使用、營業。取消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機構資質許可制度,消防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消防技術服務標準和事中事后監管辦法,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監督抽查。放寬消防產品認證檢驗機構限制,具備法定條件的消防產品認證、檢驗機構,均可開展認證、檢驗工作,對出具的文件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市場監管、消防部門建立部門聯動、信息互通機制,強化消防產品聯合監管。
在優化便民服務方面,改進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實行簡化報考材料、縮短考試成績公布時間等便民措施。開展新技術、新業態場所消防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及時指導場所落實風險防范措施。開放全市消防救援站,建設街道(鄉鎮)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群眾可預約參觀消防救援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為群眾免費提供消防安全培訓。
在完善監督管理體系方面,建立火災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匯聚共享火災隱患基礎數據,加強消防、應急等部門監督執法信息互聯互通,全面排查梳理各類火災風險源、風險點和安全隱患,及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結合季節特點、重大活動、重點區域和不同場所火災風險,編制年度消防監督檢查計劃,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將消防行政處罰、火災事故、重大火災隱患、安全承諾履行情況等信息記入消防安全信用記錄,并將消防安全信用記錄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和市企業信用信息網。綜合運用物聯網、大數據、移動終端APP等“互聯網+”技術,全時段、可視化監測消防安全狀況,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精準推送預警信息和防范措施。制定基層消防安全檢查標準,加強消防安全培訓演練和幫扶指導,推進街道(鄉鎮)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標準體系,規范建筑和公共場所等消防安全標準和要求,分行業、分場所實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暢通火災隱患反映渠道,對“12345”市民服務熱線、信訪舉報、新聞媒體等反映的火災隱患實行“接訴即辦”,及時核查處理并反饋。依托“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機制,對突出火災隱患開展聯合整治、集中專項整治,加強消防安全源頭治理、綜合治理。逐起組織調查造成人員死亡和重大社會影響的火災,政府未啟動事故調查的,由消防部門組織調查;政府啟動事故調查的,由政府或政府授權消防部門組織調查,對工程建設、中介服務、消防產品質量、使用管理等情況開展延伸調查和責任倒查,依法嚴厲處罰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
在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方面,制定統一的消防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細化量化具體的處罰條件、情形、種類和幅度;明確消防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嚴格執行消防監督執法人員雙人執法、持證上崗制度,從事執法活動的必須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建立健全消防執法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機制,明確執法崗位和執法人員具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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